[問卦] 覺得味全被判刑很爽的人進來看看消失
前一陣子正好跟朋友閒聊到味全秒買秒退的事件,
朋友真的跑去好事多玩了幾次,我自己則對這種行為感到不以為然,
總覺得身在民主國家,很多事情法律有規定,至於法條怎麼解讀那是法官的事情。不過所
謂抓姦在床,抓人拿贓,沒證據的事情,光訴諸情感就認為自己代表正義,那我們何須法
律,用民意來判決就好
正巧對於味全的混油案,我自己先前也爬了一些文,
原本認為檢察官證據挺薄弱的,要判刑機會應該不大,
到時候網路肯定又會有一翻臭罵恐龍法官的言論出現,
不過今天判決結果出爐,倒是讓我蠻意外的,
法官判決結果我不置可否,但證據的瑕疵面挺多,
有一種反正是一審,迎合民意先起訴再說的FU
幾個詭異的點
1.延伸證人證詞 :
美和科技大學副校長陳景川(味全委託美和科大檢測)曾表示,檢察官在起訴時斷章取義
,有意無意對媒體放風聲,影射他刻意護航味全,不出具「類似銅葉綠素」的報告,但實
際上,當時衛福部也沒有公告正式的銅葉綠素檢測方式,陳自行檢測的方式沒有官方認證
,不能確定的東西當然不能寫入報告,自然也不存在甚麼刻意隱匿報告的動機。
檢方刻意帶了風向,導致陳景川實驗室被調查,陳表示:「我沒有必要冒著出具不實報告
的風險,檢察官不應該亂咬人」。
檢察官自行延伸證人的證詞擴大解釋,味全被陷害,陳景川也被無的放矢的指控弄得滿腹
委屈。
2.有關棕櫚油危害人體健康的證據
如果說把指控方向放在產品包裝上有刻意標示不明的嫌疑,可能還有很多討論空間(事實
上味全貌似在產品標示上也完全符合規範),但說到棕櫚油會危害健康,把方向導往「味
全惡意混用低價劣質油牟利」來起訴,那起碼也得拿出證據證明棕櫚油是劣質油才行。
味全使用的是「超級軟質棕櫚油」,油質來說起碼很適合台灣人的飲食習慣,稱不上是甚
麼劣質油;會危害人體健康的說法,也不過就是「相較於不飽和脂肪酸,長鏈脂肪酸(棕
櫚油)有較高的機會造成血管阻塞」,但你不能把血管阻塞的原因全推給長鏈脂肪酸,這
說法就好像「自己考試考不好,歸咎於老師題目出太難」一樣無聊。會不會影響人體還是
得看食用量,就算拿富含不飽和脂肪酸的橄欖油來炒菜,如果你的使用原則是:「幹你娘
加爆!」,你照樣會吃出問題。說白一點,沒有人會拿炒菜油來當可樂暢飲,只探究油質
而不探究用量,根本不具意義。
話說先前檢察官出具棕櫚油會危害健康的證據,是來自於維基百科...科科
GOOGLE的話我也會!
棕櫚油平反文:http://www.hairway.org/show.aspx?id=738&page=9
3.先假設動機,再來找原因來解釋動機
味全當時標示油品的營養與熱量是用15ml,檢察官認為這是為了讓飽和脂肪酸的比例看起
來比較小!
這邏輯也有點神奇。實務上廠商會抓一個接近消費者每次食用量的數質作為營養比例的基
數,15ml的數值就是這樣來的;其他廠牌的標示有10ml的,也有15ml的,要不要標示
100ml,只要政府認為有必要那就統一規定,沒規定之前,它就是合法。拿未規定之前的
業界實務做法來指責味全惡意欺瞞消費者,這種指控才真的充滿惡意。至於後來才修法的
標示100ml的規定到底合不合邏輯?我不曉得,也許檢察官大大真的每次炒菜的用油原則
都是「幹你娘加爆!」吧
某牌的標示
http://imgur.com/o4t7r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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