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當眾槍殺角頭老大 輔大休學生判無期定讞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3/21 15:59), 編輯推噓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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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uil ( )》之銘言: : 法官的邏輯真得很神奇 : 舉個例來講好了 : 法官認為 : 預謀犯罪 ==> 很嚴重 : 非預謀 ==> 不嚴重 : 結果就會變成: : 精心策劃,成功殺死欺負自己的黑道流氓 ==> 無期徒刑 : 隨便路上隨機砍人,砍死無辜路人 ==> 因為非預謀,所以輕判三年 : 鍵盤法官我問問你們 : 預謀犯罪比較嚴重,瘋子亂砍人比較無所謂 : 這樣的法律常識到底是怎麼生出來的??? 刑罰的處罰有兩個部分, 一個部分是行為人在客觀上造成的結果, 一個部分是行為人主觀上的法敵對意志。 法敵對意志,用白話講,就是不把法律當一回事的程度。 冤望阿,人不是我殺的->法敵對意志低(否定事實,非否定法律) 過高屏溪,殺人無罪 ->法敵對意志高(否定法律,非否定事實) 預謀犯罪,通常會經過一段時間。 而這段時間裡,行為人充分了解自己的行為是犯罪,但他仍然去做。 這代表他的法敵對意志很高。 而非預謀的情況,行為人可能根本沒有注意到自己的行為是犯罪, 法敵對意志低,所以罰也比較少。 至於你舉的例子,其實是錯誤的。 依我國法,兩個都是殺人罪,刑罰不會差那麼多。 有些國家會因為故意的程度把殺人罪做區分,我國沒有。 "瘋子"亂砍人,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我們是民主國家,國家行為不能以懲罰人民為目的。 刑罰的存在,是希望大家因為畏懼刑罰而不犯罪。 但瘋子才不理你勒! 會理你就不叫瘋子。 所以對瘋子不用刑罰,用監護。 也許是執政者故意不希望人民了解法律, 臺灣的法治教育很糟。 最常見的錯誤,就是認為司法要跟民意站同一邊。 這個觀念完全錯誤。 司法的價值,在於抗多數性。 正因為它跟多數對抗,才有存在的意義。 納粹憑什麼可以屠殺猶太人? 憑他們是多數民意。 如果當年德國有健全的司法,幾百萬猶太人就不會被殺了。 也因為司法沒有民意基礎,所以設計上它很弱,非常弱。 地方政府(行政)要徵收你家,在你跟它打官司的時候,它就拆了你家。 就算後來司法保障你,官司你打贏了,也只是賠你一點錢罷了。 人家說三權分立是兩匹狼與一隻羊。 如果你覺得自己是"多數",那你不用去擔心司法, 行政跟立法會充分保障你的權利。 如果你覺得自己是"少數",那你不要想依賴司法, 它很弱! 它給你的跟你想要的一定差很多。 如果,你覺得自己有可能是多數,也有可能是少數, 那就給那隻羊多一些武裝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7.24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8547184.A.532.html

03/21 16:01, , 1F
司法權既無寶劍,也無錢包
03/21 16:01, 1F

03/21 16:05, , 2F
叛法者死
03/21 16:05, 2F

03/21 16:05, , 3F
台灣司法很弱,處處可以看到保障加害人的部份,不成比例.
03/21 16:05, 3F

03/21 16:06, , 4F
花大成本,結果只賠一點點.
03/21 16:06, 4F

03/21 16:09, , 5F
司法為什麼同一件事情不同判決
03/21 16:09, 5F

03/21 16:29, , 6F
樓上整篇沒看懂
03/21 16:29, 6F

03/21 17:10, , 7F
理論和實務? 蘇案這些理想去那裡了?
03/21 17:10, 7F

03/21 18:03, , 8F
實務就是民智未開,大多愚民只會跟媒體風向走
03/21 18:03, 8F

03/21 20:18, , 9F
法律都法官在講拉 為何不說兇手被欺負精神失常
03/21 20:18, 9F

03/22 09:37, , 10F
你講的有道理 但是實務上也太多奇怪的判決
03/22 09:37, 10F

03/22 09:38, , 11F
如果有這麼多問題 是否制度面要調整
03/22 09:38,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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