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憲指部:有蒐證、沒搜索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3/06 16:09), 編輯推噓9(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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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ter080808 (peter)》之銘言: : 遭網友爆料闖家搜白色恐怖文獻 憲指部:有蒐證、沒搜索 : 東森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306/658099.htm :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 憲指部遭到網友爆料指出,憲兵假冒是買家要買普洱茶跟他父親約在捷運站面交,但實際 : 上鎖定賣場另外販賣的白色恐怖文獻,還闖進家裡搜白色恐怖文獻。對此,憲兵指揮部6 : 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的確有調查「民人於網路涉嫌販賣民國50、60年代的文件案」,魏姓民 : 眾也有簽具「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可在魏姓民眾家指「有蒐證、沒搜索」。 : 網友魏小姐在PPT上爆料,指出他爸爸後來被憲兵要求配合上車回家搜索,「後來到我們 : 家,他們就開始用錄影機錄影,拿了文獻。」隨後他父親又被載到偵訊室偵訊,直至深夜 : 將近12點才回到家,此文一出引發熱議。 : 對此,憲兵指揮部表明別的確台北憲兵隊有在民國105年2月19日調查「民人於網路涉嫌販 : 賣民國50、60年代的文件案」,因為魏姓當事人涉嫌贓物、妨害秘密罪嫌,而且坦承持有 : 並販賣該文件,後來在魏姓民眾簽具「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後,就由專人陪同魏員返家, : 但憲指部強調,過程中由魏姓民眾自行取證,憲兵同時進行錄影蒐證,並無進行搜索之動 : 作,駁斥魏小姐的指控。 : 對於魏小姐還說他父親直到深夜將近12點才返家,憲指部也解釋,依法完成取證後,當日 : 21時14分魏姓民人配合至憲兵隊接受偵詢,憲兵隊於21時34分開立扣押物品收據後就請回 : ,並重申取證全程執行錄影(音)蒐證。 : 憲指部強調,本案調查過程,均依法定程序執行,並無不當情事,呼籲相關人士勿作不實 : 指控。 : 憲兵:我們只是進門蒐證,絕對沒有進門搜索喔 ^ ^ 法律沒有「蒐證」這種用語 憲兵隊不要自創 而且「蒐證」就是一種「搜索」好嗎? 憲兵這種說法就像是說我有去拉屎但沒有上廁所一樣 刑事訴訟法第122條第1項 對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必要得搜索之。 而且自己都說當事人有簽自願受「搜索」同意書 又不是自願受「蒐證」同意書 不要自打嘴巴好嗎? ------------------------------------------------------------------- 縱然認為因為當事人有簽自願受搜索同意書所以搜索合法好了 那再來看看他有沒有必要去調查搜索好了 憲兵隊說魏先生可能觸犯的法條是『收受贓物跟妨害秘密罪』 1.刑法第349條收受贓物罪 最高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陸海空軍刑法第20條洩漏或交付中華民國軍事上應秘密之文書 最高可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為是憲兵隊出動 姑且認為那文件是軍事上的好了 而且判比較重) 那再依刑法第80條第二款追訴權的計算來看 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而白色恐怖的時期依WIKI來看的話 https://goo.gl/JPw544 怎麼樣讓你最晚算到1992年好了 現在已經是2016年了耶 也就是不論是犯上面那兩條的哪個罪名 追訴權時效20年都已經過了 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二款跟第302條第二款 檢察官只能為不起訴 法院也只能免訴 就是你他媽的就算魏先生真的有觸犯上面兩條罪 也根本沒有意義 那你憲兵隊到底是在搜什麼碗糕啊? 把東西帶走到底是想幹嘛啊? 補個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67.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7251786.A.CD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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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blaz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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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blaz刪除)法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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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鬥毆沒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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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要吃屎惹 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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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軍法官廢了 才可以看到一堆匪夷所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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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都說犯罪嫌疑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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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強姦沒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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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誰兒說兒拉屎兒一定要在廁兒所兒的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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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傳的那份收據上憲兵給的文件用的是搜索不是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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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banana,是否為犯罪嫌疑人是憲兵可以自行認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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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份白紙黑字是亂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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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給錢就不算強姦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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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文件不還,沒強盜罪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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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ln0816: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3/0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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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檢察官指揮調度,當事人既非軍職人員亦非刑事訴訟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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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現行犯,憲兵隊可以自行發動調查、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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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懂啦,說你有罪就有罪,大人快斬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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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縮網址...最後少一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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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令部會說:拉屎不一定要上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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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懷疑國軍內懂法律是什麼嗎? 還不都長官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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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說的是...說話的長官是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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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笑的是, 國軍還覺得那套搬到民間也適用/大家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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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有重大案件發生時, 哪次發言人講的不像傻話瘋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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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連基本的法條都用錯,我不信能考上司法官考試的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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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這麼離譜,這八成是軍爺們腦袋擠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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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能否趕快討回?不然過兩天弄丟潑咖啡缺頁被老鼠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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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1:42, , 27F
文件待會就掉進水溝漂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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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說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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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0:22, , 29F
強姦犯:有插入,沒內射..........所以不算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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