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軍公教年金改革 朱武獻建議調降18%消失
※ 引述《clausewitz (理論學家)》之銘言:
: 既得利益不會自願接受改革,因此不要把力氣花在制度的設計上。
: 制度不用改,18%不用廢。只要加上月領上限和總領上限兩個門檻,不再繼續現行
: 的無上限領取,政府負擔就大幅減輕。
: 我們只要決定軍公教退休每月最高領幾萬,然後總額領到多少後停發,超過月領上
: 限的不發,已經領到總額上限的也不再發,那麼制度不改也沒關係。
我相當贊成你說的。
我有認識公教人員,
她當初就是因為認定有18%,
所以大方地選擇領一次退,
想說反正將來就靠18%過活。
另外也有些人也是想著有18%,
所以領一半一次退一半月退的。
這些人的一次退或其他存款不知道還在不在,
就算在,這種老本是吃掉多少就剩越來越少,
而且人老了甚麼時候會生重病不知道,又不能先知到底活多久,
所以我是不贊成那種存款除以平均餘命相當於每月還有多少錢可花的說法。
那可掌控可做規劃的月所得,
這些人大概都只剩下兩三萬甚至不到兩萬的也有,
你如果把18%砍成12%,
原本每月還有3萬過活的就變成勉強夠活比最低工資還少幾塊的2萬,
原本有略高於22k的24k的人就變成最低工資打八折不到的16k。
因此這部分的人是不能砍的。
至於某些養尊處優,
覺得每個月就是應該有五萬才叫做生活,
甚至有五萬了還整天喊窮,
整天喊著方便、爽、有人服務最重要,
喊著東西高興就買,價錢不要太計較,
老夫老妻兩人住的房子都50坪up還嫌小的,
好像我同事整天說台南買間房子都要兩千多萬,
我心想我看來看去的房子都開價還差千萬有幾百萬的距離,
你是想買怎樣的成交價非要2千萬起跳不可?
一問之下他說沒有100坪的房子太小了,光房間至少要十幾坪才夠......
自己拍照去洗出來5塊就有8張不願意,
說一定要去幾百塊8張甚至只給6張的照相館,
說人家會服務而且拍得好,
(結果我拿我哥在家幫我拍並到全家洗出來的給他看,他瞬間對照相館拍得好啞口無言,
然後繼續說這樣太麻煩,有人服務才好,並勸我要學他一樣花錢不要計較)
然後想換新手機就多申請一個門號連可以買單機都直到我跟他說他才知道,
結果之前揹一堆沒用的門號,
手機資費也是店員跟推銷他多少他就乖乖用多少資費,
買3C跟家電必要去燦坤順發不肯找一點便宜,
並且要還在讀書根本不知賺錢辛苦的兒子也不妨養成這種觀念,
即使是常用的東西也不願趁特價稍微多買僅僅1份非要想買才買,
而且明明上下班路上就會經過的超市便宜兩成也非要到家裡附近的全聯之類買,
反正方便就好老子不在乎多花錢,
&種種讓人覺得你就是錢太多的行徑,
讓人感到砍你根本不會造成你經濟問題,
只是讓你學著做一般人而且是已經活得比一半的人爽的一般人,別養尊處優。
我同事是已經不會有18%了拉,可是有18%的人之中不乏這種人,這種不妨大方地全砍。
PS:其實部分整天吵買不起房的、薪水不夠的年輕人也有跟我同事一樣的作法...
這種砍法基本上就是前面的大大說的,
把月退俸、年金(目前軍公教還沒有年金,但公教保正在想要年金化)等等,
每月或者每半年(月退俸其實是半年發一次,不是按月發)固定所得算清楚,
平均每月上限為一個數字,
把不該領的18%砍掉或砍到該領的範圍。
而我對某個數字的構想是,
如果你有本事當到高官月退俸能拿得多是你本事,
是不能夠要求你只能領45800之類(說45800是因為這是勞保最高投保級距),
但是如果你是有在領18%的人,
所有月所得相加就以不能超過45800為概念,
超過的就砍掉。
我的概念實例化是這樣
EX:(年金還沒過,這邊月固定所得就只考慮月退俸)
1.甲領月退45000,原領18%共20000,砍成只能領800。
甲說:法克!令伯錢拿去存一般銀行每月都不只有800!
那歡迎你把這個存款全部領出,要領限全部領出,
不能領到剩下53333(因為800/0.18再*12=53333)。
甲:那領到剩55000可以吧!?答:不行,要領就是全領。
2.乙領月退55000,原領18%XXXXX,
18%部分管你多少就全砍掉,你剩下只可以領月退,
月退不砍,你還是可以領55000,因為這是你有本事當到高官。
3.丙領月退18000,原領18%共25000,恭喜你你的18%完全不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171.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6851629.A.C0C.html
推
03/02 01:02, , 1F
03/02 01:02, 1F
推
03/02 01:02, , 2F
03/02 01:02, 2F
推
03/02 01:15, , 3F
03/02 01:15, 3F
推
03/02 01:18, , 4F
03/02 01:18, 4F
→
03/02 01:18, , 5F
03/02 01:18, 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