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七工商團體提議 加班工時採年總量管制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2/27 21:02),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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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japan61 (hat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央通訊社 : 2.完整新聞標題: : 七工商團體提議 加班工時採年總量管制 因為加班費太便宜了 假設員工領最低工資20,008 假日來加班 能多領的時薪是20008/30/8=83.37元 加班超過8小時後 前兩小時要加計1/3=111.16元 後兩小時要加計2/3=138.94元 也就是說,請一個員工讓他平常每天上10小時 假日來加班 還比多請工讀生或正職員工來得便宜 (工讀生時薪125起 每月還要額外付勞健保勞退金等等) 所以當然會希望加班越多越好啦 假設某月有30天 放假8天 每名員工上22天班 假日加班共24小時x1.0 平日加班共22小時x1.33 整個月共上222小時 薪水為20008+(24*83)+(22*111)=24442 勞健保勞退等雇主負擔部分 勞保1401+健保906+勞退1200=3507 老闆的成本=24442+3507=27949 假設今天該月人力需求為2220小時 不想讓員工加班的話 就要請12個正職(176*12=2112小時)+1個兼職(2220-2112=108小時) 兼職員工薪水=125元*108小時=13500 勞健保勞退等雇主負擔部分 勞保946+健保906+勞退810=2662 老闆總共要付出:正職員工(20008+3507)*12人 +兼職員工(13500+2662)=298342 同樣的工作時數下, 請10個員工加班到飽要花的成本 =27萬9490元 請12個員工不加班+1個兼職人員要花的成本=29萬8342元 10人公司 每月省2萬 100人公司 每月省20萬 1000人公司 每月省200萬 老闆當然是希望加班越多越好 (以上指的是合法付加班費下的情形 違法不給加班費的公司就賺更大了) 要改善這個問題 就是要提升法定加班費 加強勞檢 修改罰則 比如說加班費一樣照原本的級距算 但每小時不可低於150 全國雇用大批臨時勞檢員進行全面勞工檢查 沒給加班費被抓到 除要補給加班費之外 需繳交同等於未支付加班費的罰款給政府 這樣才能杜絕這種情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79.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6578155.A.EDC.html

02/27 21:11, , 1F
現在已經有大幅度補強勞檢人手 但是落實度勒
02/27 21:11, 1F

02/27 21:11, , 2F
被抓到的要付出的成本遠遠低於違法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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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1:14, , 3F
沒給加班費省20萬 被抓到重罰2萬
02/27 21:14, 3F

02/27 21:16, , 4F
而且勞檢人手說實在根本不夠 但是沒落實補在多都是空
02/27 21:16, 4F

02/27 21:16, , 5F
當一個地方出問題 可能真的是人的問題
02/27 21:16, 5F

02/27 21:17, , 6F
全台灣都這樣搞 就是這個體制有問題
02/27 21:17, 6F
medama:轉錄至看板 Salary 02/27 21:17

02/27 21:57, , 7F
其實原文是講,合法加班還是對雇主有利
02/27 21:57, 7F

02/27 22:39, , 8F
檢查一個案件的時間成本,是8小時; 檢查10家公司,違反
02/27 22:39, 8F

02/27 22:39, , 9F
的機率是7成;在台灣這種情形下,就算補一萬個勞檢員也
02/27 22:39, 9F

02/27 22:39, , 10F
不夠啊!
02/27 22:39, 10F
文章代碼(AID): #1MqPvhxS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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