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打砲換Wi-Fi」男誘少女上床消失
※ 引述《lhushe (qq)》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apple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打砲換Wi-Fi」男誘少女上床
: 3.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退文,貼廣告也會被退文喔!
: 與未成年性交易 室友遭訴
: 2016年02月26日
: 【綜合報導】一名租屋在外的高一女學生,因為沒有網路可以上網,央求有裝設Wi-Fi
的
: 林姓男室友提供網路使用,林男竟回:「打一砲換Wi-Fi」,二人因此發生性關係,事
後
: 女學生用了一天網路,覺得吃虧而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
易
: 防制條例》等罪將林男起訴。
: 事後告性侵不成立
: 檢警查出,15歲的女學生為一名中輟生,與幾名友人在台北市合租一間房子同住,林男
也
: 是同層住戶。去年中旬,女學生因為沒錢繳費,手機無法上網,見到林男的房間不僅裝
了
: 網路、還有Wi-Fi無線網路分享器,就希望林男能夠打開Wi-Fi讓她使用,但林男都沒答
應
: 。
: 某天二人在客廳看電視,女學生又央求林男提供網路,林男見女學生苦苦哀求,就丟了
一
: 句話「打一砲換Wi-Fi」,還趁機摸了女學生胸部,女學生當下沒有反抗,只回他「別
鬧
: 了」就走回房裡,林男則尾隨進房,二人直接發生性關係,事後林男打開Wi-Fi給女學
生
: 使用。
: 隔天女學生覺得吃虧,向室友訴苦後,在室友鼓勵下提告性侵。林男到案坦承與女學生
發
: 生性關係,但否認有違背對方的意願,林辯稱,當初女學生要他開Wi-Fi,他提出需求
後
: ,認為女學生走進房裡,是在暗示他,所以跟著進去,過程中女學生也沒有抗拒,也沒
有
: 表示不要。
: 室友最重可判7年
: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另外傳了其他室友,證稱當天沒有聽到女學生呼救,檢察官調查後認
為
: ,女學生若不願發生性關係,大可呼救,但女學生只是事後向室友訴苦,因此認為林男
並
: 未違背女學生意願,但二人發生性行為是有對價關係,而女學生未成年,因此仍依違反
《
: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林男面臨最重7年徒刑。
: 世新大學愛情與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詹昭能分析,少女僅15歲,認知尚不成熟,可能因家
庭
: 或學校教育不足,才會造成用身體換取物質的價值觀混淆。但已成年的林男不該見有機
可
: 乘,便存僥倖心態提出無理要求。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226/37081344/
: 5.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重點其實是這女孩國中還沒畢業(輟學),也就是國民義務教育還沒有完成…這女孩的父
母應該要負起對孩子的責任,給她受完整的教育才是…
另外還有一點…
一篇新聞被發兩次,在板規上稱之為OP,希望板友們發新聞前先搜尋一下關鍵字,看有沒
有重覆討論到…
http://i.imgur.com/LgocT1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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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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