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朱元璋後代辦武鬥大會!兇器暗算砍傷三人消失
※ 引述《iamsushi (sushi)》之銘言:
: 這篇應該算問卦
: 手機打字請不要介意
: 想問一下
: 1.為什麼這樣犯案累累的人可以來選里長?臺灣律法沒有規定需要背景乾淨的人來提名嗎
: ?
: 2.另外殺人未遂+傷害罪可以用6~7萬就可以交保了,這是擺明讓大家犯罪吧,那鄭捷也
: 可以大大方方的送錢交保了,還是已經交保出來大家都不知道?
我看影片,警察到場後,還問朱雪彰說你是要先做筆錄還是先看醫生,朱
答:看醫生,然後就「自己開車走了」
雖然警察跟里長很熟,但是不能熟到重傷害罪的嫌疑人,可以犯罪經過未
離清前,未經搜身,也未有警察陪辦就自行離開的嗎!
什麼凶刀凶器,早就開車拿去處理掉了啦
: 3.里長犯罪後還可以擔任現任職務嗎?臺灣的律法是否有說明犯法後的狀態?最後如果有
: 剔除里長一職的解法,新的里長是否需要由上面指派還是在重新選?
: PS:里長選舉後,有時下班經過道場旁的7-11,時常會看到一堆小弟在那邊聊天打屁,而
: 且有越來越多的趨勢@@
: 之前聽7-11妹妹說有請警察勸導,但好像沒用處
: 只好請附近鄰居出入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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