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完全不怕柯P 微風竟然這樣改善違建...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1/14 11:48), 8年前編輯推噓6(13741)
留言61則, 2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8 (看更多)
我是不知道大家到底多討厭商人,但畫停車格是北市府自己要求的: http://i.imgur.com/tEwCQbu.jpg
2015-11-14 聯合報 對此,建管處使用科長洪德豪現場會勘後表示,微風忠孝店今年9月領得建築物室內裝修 合格證明,裝修圖說標示天井違建面積650平方公尺,但該天井違建在1991年航空照片已 有顯影,屬既存違建。不過,既存違建雖可暫緩拆除,但不允許供作百貨商場使用,將依 建築法第91條,重罰30萬元。 洪德豪表示,限期1周內改善,違建範圍不得擺設商品,停車格位須恢復標繪,且內外空 間要有所區格。若屆期未改善,除連續重罰30萬元外,並就天井違建部分,依「台北市違 章建築處理規則」第25條予以查報、拆除。 - 結果照政府講的改善了 現在又被爆一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60.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2743289.A.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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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一個櫃租金我看都不只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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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風重罰30萬好像有點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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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都說OK了 我想就沒什麼好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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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緩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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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不停車,當商場,真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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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有畫停車格 但商品就擺旁邊 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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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說「違建部分」不得擺放商品 所以挪到旁邊啊XD ※ 編輯: xinya707 (49.216.160.176), 01/14/2016 11: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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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看不懂你自己標的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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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車停進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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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內外區隔 就是商場地板畫停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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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擺設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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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擺在格子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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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挪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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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許作百貨商場使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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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外空間有所區隔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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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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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黃字標錯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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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柯p叫人停車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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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 這樣後可以停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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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不可以當商場用了你是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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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才看不懂 政府叫他違建內不要放商品 阿他就淨空了 ※ 編輯: xinya707 (49.216.160.176), 01/14/2016 11: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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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以車子開進去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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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1 則推文
還有 20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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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簡單說一句 行不行不是你們說的 是建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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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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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爆出來 就要去查建管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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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會不會查到什麼有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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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就是討論嗎,建管處要負責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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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建管處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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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xinya707 (49.216.160.176), 01/14/2016 12: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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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行質疑內行法規 真的很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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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你這種想法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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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是可受公評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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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全部都是內行人,外面的人不准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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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不得作為百貨商場了 怎不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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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格子外沒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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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旁商場是合法的 就中間那個大走道是違建 政府說不得擺放商品 http://i.imgur.com/zZClU9I.jpg
※ 編輯: xinya707 (49.216.160.176), 01/14/2016 12: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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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那就看看中間真可跑消防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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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袋有問題的人真多,難怪被國民黨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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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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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玩法 想跟財團玩法律解讀 下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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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可以常識判斷的道理...就算文字漏洞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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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也沒什麼好吹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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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你看懂法規,就領先ㄧ步,而是在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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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3:18, , 61F
不合理中找合理的路上,第一步就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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