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擊斃嫌遭判刑 鄭文燦慰問霸氣道:罰金市府買單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5/12/30 22:46), 10年前編輯推噓-41(3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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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是白癡嗎? 變相鼓勵警察開槍殺人 桃園市如果發生 N 個警察在路上堵人找碴進而開槍殺人 (這裡有誰不覺得無故被警察攔查感覺很差 形同被警察堵人找碴的?) 鄭文燦是不是都比照辦理替這 N 個警察殺人全部買單啊? 還是只限定替這個警察買單? 然後鄭文燦是用哪個名目替這個警察買單? 市府支付款項的名目有"替警察殺人買單"這一項嗎? 亂七八糟 啥洨霸氣? 蠻白癡的 ※ 引述《biglp5566 (大屌56)》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警擊斃嫌遭判刑 鄭文燦慰問霸氣道:罰金市府買單 : 3.完整新聞內文: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桃園楊梅分局警員葉驥開槍射擊逃跑嫌犯,被最高法院認定執法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引發各界譁然,桃園市長鄭文燦今(29)日下午親赴楊梅分局慰問該員,鄭文燦霸氣地表示「市府不會讓葉負擔18萬的易科罰金及後續費用。」 : 鄭文燦表示,葉驥是因公執行勤務,當時通緝犯倒車、企圖衝撞警員,如果警察不夠警覺,可能會在出勤時受傷,同時葉是朝嫌犯腿部開槍,並非刻意射擊致命要害,法院判決對警察同仁並不公平。 : 他還說,警察執勤的用槍時機都是經過完整的訓練,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貿然開槍,未來警察在出勤時必須提高警覺,避免發生警員受傷的事情。 : 依照市警局調查報告,鄭文燦認為葉驥按照《警械使用條例》使用槍械,屬必要的正當防衛,並無不當之處,為維護警察同仁權益,他允諾,不會讓葉負擔易科罰金,未來的升遷、獎懲也不會受到影響。 : 鄭文燦提及,楊梅分局轄區遼闊,在104年度全年績效非常良好,同仁相當辛苦,特地在年前到分局慰勉基層同仁。他強調如果不能給警察充分支持,任何打造城市安全的努力或口號都是徒費,市府會以具體行動支持警察。 : 桃市府新聞稿全文: : 鄭市長:依照市警局調查報告,楊梅分局員警葉驥依照規定執行職權,其權益、升遷、獎懲也不受司法判決影響,也不會讓他負擔罰金 :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29)日前往楊梅分局視察並慰勉基層警察同仁時表示,遭法院判處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的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員警葉驥,依照市警局調查報告,是在執行公務時,按照《警械使用條例》使用槍械示警及自衛,屬必要的正當防衛,並無不當之處。為維護警察同仁的權益,市府不會讓葉驥負擔18萬元的易科罰金及後續費用,未來的升遷、獎懲也不會受到這個事件的影響,他要給同仁更大支持,讓在第一線維護治安的警察能受到肯定及保障。 : 鄭市長指出,市府做出的行政調查報告認為葉驥是因公執行勤務,且通緝犯在警察追捕過程中有倒車、企圖撞倒警察的行為,如果警察不夠警覺,可能會在執行公務時受傷,甚至發生意外;此外,葉驥是按照《警械使用條例》使用槍械,他朝通緝犯腿部開槍,並未刻意射擊致命部位,法院的判決結果對警察同仁並不公平。 : 鄭市長說,警察執勤時的用槍時機皆經過完整的勤務訓練,一定是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使用槍械,未來警察在盤檢或執行各項勤務時必須提高警覺,避免發生員警受傷的事件。 : 鄭市長提到,楊梅分局104年度全年績效非常良好,一共破獲強盜案等5件重大刑案,查獲115發子彈及20支槍枝,其中包括1支制式衝鋒槍;在檢肅黑幫方面,共查獲治平專案4件、人數超過30位,得到治平專案評比第一名;在掃蕩毒品方面共查獲95件、105人,現金高達694萬;在肅竊方面,共查獲5件台電和中華電信電線電纜竊案,中華電信也特別向市府及市警局表示感謝。 : 鄭市長表示,楊梅分局轄區包括楊梅區及新屋區,轄區遼闊,同仁非常辛苦,因此特別在過年前到楊梅分局慰勉基層警察同仁。維護治安、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警察最重要的工作,如果不能給警察充分支持,任何打造城市安全的努力或口號都是徒費,市府會以具體行動支持警察,維護警察權利並補足各項設施裝備。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ma19.moe/PdRr2~ : 5.備註: : 鬼島法律讓警察更不敢用槍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222.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1486817.A.CF4.html

12/30 22:47, , 1F
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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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2:47, , 2F
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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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2:47, , 3F
庫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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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2:48, , 4F
哪裡殺人 是槍槍要害哦?
12/30 22:48, 4F

12/30 22:48, , 5F
你可以當鬼島法官
12/30 22:48, 5F
※ 編輯: DJaV (36.237.222.79), 12/30/2015 22:51:04

12/30 22:49, , 6F
舉的例真是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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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2:49, , 7F
對,鄭文燦應該買內衣報帳才對
12/30 22:49, 7F

12/30 22:49, , 8F
12/30 22:49, 8F

12/30 22:49, , 9F
有特別費啊
12/30 22:49, 9F

12/30 22:50, , 10F
殺一個犯法的人 我覺得這樣很合理呀 法官是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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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2:50, , 11F
按照警械使用條例來用,到底是哪邊亂開槍?
12/30 22:50, 11F

12/30 22:50, , 12F
12/30 22:50, 12F

12/30 22:51, , 13F
不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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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2:51, , 14F
廢文不要來帶風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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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2:52, , 15F
換做你是那個差點被車拖著跑的警察 看你開不開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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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2:52, , 16F
12/30 22:52, 16F

12/30 22:52, , 17F
補ㄧ下,我討厭鴿子,但自己也不能沒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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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2:53, , 18F
我投阿燦我驕傲^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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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2:53, , 19F
好棒的舉例!但我噓~
12/30 22:53, 19F

12/30 22:54, , 20F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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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9 則推文
還有 19 段內文
12/30 23:11, , 40F
死警察跟死犯人 當然死犯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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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3:12, , 41F
廢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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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3:17, , 42F
你是不是某牌的鮮奶喝多了
12/30 23:17, 42F

12/30 23:36, , 43F
這種廢人殺了剛好~
12/30 23:36, 43F

12/30 23:44, , 44F
如果他放走一個犯人,明天可能會有一個像原po一樣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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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3:44, , 45F
的人在街頭出事,這對國家豈不是損失?
12/30 23:44, 45F

12/30 23:45, , 46F
不噓你對不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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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3:57, , 47F
116還沒到就崩潰成這樣 到惹怎麼辦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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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00:19, , 48F
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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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00:33, , 4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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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00:46, , 50F
奇文共賞,神串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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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00:46, , 51F
... 按到推,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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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01:47, , 5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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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02:04, , 53F
奇文共賞
12/31 02:04, 53F

12/31 02:58, , 54F
請給分
12/31 02:58, 54F

12/31 09:16, , 55F
推動警消醫療從業人員組工會!!~by國道收費員自救會
12/31 09:16, 55F

12/31 10:29, , 56F
有笑有噓
12/31 10:29, 56F

12/31 11:21, , 57F
不通,不通
12/31 11:21, 57F

01/01 18:51, , 58F
被害妄想症
01/01 18:51, 58F

01/03 12:15, , 59F
下次想清楚再發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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