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擊斃倒車逃犯 警竟判6月 最高院:何不射輪胎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5/12/29 13:01), 8年前編輯推噓-24(376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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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ei (Koei)》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 : 2.完整新聞標題: : 擊斃倒車逃犯 警竟判6月 最高院:何不射輪胎 : 3.完整新聞內文: : 【綜合報導】桃園警員葉驥去年二月追捕欲開車逃逸的竊盜通緝犯羅文昌,先對空鳴槍示 : 警,再朝羅男腿部連開三槍,羅男受傷失血過多不治,最高法院認為,羅男僅是想倒車逃 : 逸,並無衝撞動作,葉警無立即危險,可避開羅男或射破輪胎阻止,其用槍逾越合理必要 : 程度,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定讞。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痛 : 批判決:「嚴重打擊警察士氣!」 : 判決指出,任職桃園市警局楊梅分局永安派出所的警員葉驥(四十五歲),去年二月十六 : 日下午巡邏時接獲通報,到轄內某資源回收場查緝疑變賣贓物案件,發現因竊盜案被新竹 : 地檢署通緝的羅文昌(五十餘歲)正要開車離開,立刻上前打開駕駛座車門盤查,羅男見 : 葉警身穿警服,不理會葉警喝令:「停車!不要動!」等語,逕自加速倒車。 : 葉驥目前仍任職楊梅警分局(圖)。警方提供 : 匪不甩鳴槍失血亡 : 葉警左手抓住車門上方,右手持槍先對空開一槍示警,見羅男仍續踩油門,認為自己會被 : 開啟的車門撞倒,於是五秒內近距離朝羅男左大腿連開三槍貫穿,其中兩槍又貫穿羅男右 : 腿,造成雙腿共十個傷口。羅男負傷回正車身加速逃走,行駛五百多公尺後衝進田埂昏迷 : 。 : 葉警騎警用機車追上,通報救護車將羅男送醫急救,羅男仍失血過多死亡。檢方認為葉警 : 執法過當,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葉警堅稱羅男曾有兩次拒捕經驗,且曾衝撞警員,他 : 為制止羅男倒車衝撞及逃逸,依《警械使用條例》對空鳴槍示警無效,再對羅男腿部開三 : 槍,非致命部位,不料羅男會喪生,但當時情況危急,「任何警員在相同情況下都不可避 : 免會開槍。」 : 依規定警察情況急迫時才能合理使用槍械。資料照片 : 「嚴重打擊警士氣」 : 法官認為監視器畫面顯示,羅男以順時針方向倒車,應是想繞過站在車旁的葉警再轉向逃 : 逸,沒有直線倒車衝撞舉動,葉警當時應無立即危險,《警械使用條例》規定警察執勤遇 : 歹徒拒捕或脫逃,情況急迫才能合理使用槍械,葉警當時可避開羅男倒車再通知線上警網 : 圍捕,或射破車胎阻止羅男逃離,沒必要立即開槍打人。 : 法官指葉警擔任警職二十年,應知人體腿部有大動脈卻連開三槍,顯有過失,但案發後立 : 刻回報警局,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一、二審均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十 : 八萬元。檢方上訴主張葉警未與羅母和解,判刑太輕。最高院昨維持原審判決定讞。 : 羅母另提告向桃園市警局與葉警要求國賠各六百五十多萬元,但桃園地院認為既然是訴請 : 國家賠償,依法只能控告桃園市警局,一審本月初判羅母敗訴,可上訴。昨聯繫不上羅母 : 及家屬,不知其回應。 : 馬在勤昨痛批判決說:「法官認定羅男倒車並非要撞警察,意思是逃犯的理性比警察高, : 跑的時候都會注意周遭大家安全,這判決嚴重打擊警察士氣,難道以後都不要賣命抓壞人 : ,跑就讓他跑?」 : 網友聲援批不合理 : 楊梅警分局長張弘文難過說葉警認真優秀,依規定大膽使用槍械卻被判刑,為葉警不捨。 : 葉警同事們也說:「以後勇於執法的警員恐會愈來愈少了!」桃園市警局表示尊重司法, : 對判決深表遺憾。警大前教授葉毓蘭憤慨強調:「怎能把合法執勤的警察跟罪犯放在同等 : 地位評價,這種結果會導致警察消極執法!」 : 昨不少網友聲援葉警,認為判決不合理。網友馬力歐質疑:「嗯,警察乾脆取消配槍好了 : !」網友陳凱鴻抨擊:「等到警察死了再來說從優撫卹這樣嗎?」 : 畫面 : 警轟3槍 : 羅嫌倒車拒捕,葉警左手抓車門,右手對空鳴槍示警後,朝羅嫌大腿射擊3槍。 : 嫌犯逃逸 : 羅嫌負傷不管葉警持槍喝止,仍加速逃離逾五百公尺才翻車昏迷。 : 警擊斃通緝犯判有罪理由 : ●羅姓通緝犯以順時針方向倒車拒捕,目的是繞過葉姓警員逃走,非故意衝撞,對葉警並 : 無急迫危險 : ●《警械使用條例》雖規定警察執勤遇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時,得使用槍械,但 : 也規定須有急迫需要才能合理使用 : ●葉警身為警察應知人體腿部有大動脈,卻在5秒內對羅男腿部連開3槍,執法過當 : ●葉警可避開汽車再迅速通知巡邏警網圍捕,或射破輪胎阻止羅男駕車逃離,沒必要立即 : 開槍打人 : 資料來源:判決書 : 警員用槍時機 : ●遭遇歹徒拒捕、抗拒或逃脫時 : ●警察駐地遭入侵或警察生命遭強暴脅迫、有危險時 : ●歹徒持兇器滋事、經警員告誡對方仍拒絕服從時 : ●歹徒出現騷擾、攻擊民眾的行為,經警員研判有立即危害治安危險時 : ●執行臨檢、盤查取締勤務,遭遇民眾攻擊時 : 資料來源:刑事警察局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1229/36980176 : 5.備註: 判罰是否過重不知道 但那警察執法肯定過當 在那種狀況下讓他逃走再追明明就是最好的方式 都可以近距離射大腿了是要怎麼被車撞死? 現在罵恐龍法官是都不用經過大腦思考了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248.185.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1365271.A.B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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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射大腿了 法官有毛病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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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下腦袋可以馬上反應車子往那個方向,是不是衝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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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在車子旁邊他要怎麼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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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妨礙葉教授帶風向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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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要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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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iamen (122.248.185.226), 12/29/2015 13: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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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分析完,搞不好自己都被撞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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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對空鳴槍了還跑直接開車衝你家,或是抓你家人當人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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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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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警匪追逐被撞死的就活該?http://goo.gl/mWV96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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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每一秒都有可能對社會或是其他人造成無可挽回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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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直接處死? 現在的邏輯都是這樣? ※ 編輯: siamen (122.248.185.226), 12/29/2015 1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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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射,想怎撞就怎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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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來了啦 站在車旁邊到底要怎麼被撞 ※ 編輯: siamen (122.248.185.226), 12/29/2015 13: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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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這人渣駕車逃走,半路撞死人要不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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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是怎樣...那全體國民自殺就不會有車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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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來我車旁 我告訴你你在車旁怎麼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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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iamen (122.248.185.226), 12/29/2015 13: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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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過當可能有,例如連開三槍,但要撞就是可以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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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車門沒關,警察是怕被車門撞,站在車旁本來就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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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以為站車門旁不會被撞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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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盤打到底 你看你會不會被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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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起始速度零欸 你退開個一公尺會怎樣 這警察就是硬要抓硬要打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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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鋪個紅地毯歡迎他逃逸 事後在頒個獎給他好了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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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iamen (122.248.185.226), 12/29/2015 13: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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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最合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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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三寶很危險,開槍掃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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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03 則推文
還有 202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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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版一堆理組肥宅 聽不懂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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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8:14, , 225F
最好擁槍合法化 只要犯罪一律擊斃 亂世用重典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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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逃就不會被開槍 而且是射腿又不是故意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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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9:19, , 227F
你和台灣法官都活在柏拉圖的世界裡 也不是說不對啦
12/29 19:19, 2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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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要審那麼都案子 偶而出個小錯就被公幹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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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是有夠可憐了你說是吧 但法官依然必須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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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9:22, , 230F
很奇怪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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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19:34, , 232F
樓上連結真她媽的就是法官心目中的理想國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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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0:14, , 2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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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給你當給你講就好啦,鍵盤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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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0:33, , 235F
酸民用腦的話,就不叫酸民了,你是對的,但不符合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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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1:19, , 236F
嫌犯駕車逃走後警察後面追嫌犯就越開越快,然後要是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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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1:20, , 237F
心撞死你媽,這樣你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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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1:34, , 238F
發生那種事的話就判警察瀆職不就解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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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1:35, , 239F
反正法官必須是對的也是我們的要求 哪天犯了錯也只能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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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1:36, , 240F
站在車旁不會被撞,你有聖光護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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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說到底 這種事交給自以為很強的人傷腦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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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21:38, , 242F
一般人當一當酸民就算是很有在捧她們的場了啦
12/29 21:38, 242F

12/30 09:29, , 243F
推動警消醫療從業人員組工會!!~by國道收費員自救會
12/30 09:29, 24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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