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各縣市總統民調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5/12/25 19:47), 編輯推噓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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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meEric (小譚)》之銘言: : 因為個人關係,有在為網路民調APP撰稿,最近拿到的是12/18~12/24的全國及各行政區的 : 總統民調(嘉義市跟金門縣樣本數有問題所以先排除), : 朱立倫 蔡英文 宋楚瑜 : 全國 34.5 47.1 18.5 : 台北市 39.6 44.8 15.5 : 新北市 37.6 43.3 19.1 : 桃園市 30.1 49.1 20.8 : 台中市 35.8 45.3 18.9 : 台南市 28.4 55.9 15.7 : 高雄市 33.4 45.2 21.3 : 基隆市 35.9 45.8 18.3 : 新竹市 33.4 46.7 19.9 : 嘉義市 未納入 : 新竹縣 37.3 43.4 19.2 : 苗栗縣 35.9 45.8 18.3 : 南投縣 37.1 43.8 19.1 : 彰化縣 32.8 50.9 16.4 : 雲林縣 32.4 54.6 13.0 : 嘉義縣 24.2 60.8 15.0 : 屏東縣 32.8 52.5 14.8 : 宜蘭縣 26.9 65.4 7.7 : 花蓮縣 37.3 43.4 19.2 : 台東縣 23.6 54.5 21.8 : 澎湖縣 25.0 62.5 12.5 : 金門縣 37.3 35.9 26.7 : 連江縣 未納入 : 如果以比例來看最綠的縣市是宜蘭縣,果然是民主聖地;最藍的縣市(扣掉連江縣)是台北 : 市,只輸蔡英文大概5%;另外,唯一藍大於綠的是金門縣,不過只贏1.4%。 政黨及任何人可否發布民意調查資料 ? Q:政黨及任何人可否發布民意調查資料?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第1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票 日10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或主持人、抽 樣方式、母體及樣本數、經費來源及誤差值。」 同條第2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 ,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所謂 之民意調查資料,係指將民眾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所為之意見表達,予以彙計公開之行為而 言,至於其彙計之方法與公開之形式,則非所問。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1項有關發布民意調查資料規定除應加載明「辦理時間」規 定外,其餘規定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相同。 來源:http://web.cec.gov.tw/files/15-1000-12407,c2242-1.php 快把資料補齊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206.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1044046.A.928.html

12/25 19:48, , 1F
備份成功
12/25 19:48, 1F

12/25 19:51, , 2F
你好壞XDDDDD
12/25 19:51, 2F

12/25 19:55, , 3F
有罰則嗎
12/25 19:55, 3F

12/25 19:57, , 4F
我記得50萬
12/25 19:57, 4F

12/25 19:58, , 5F
違反第五十二條規定者,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
12/25 19:58, 5F

12/25 19:59, , 6F
轉給民進黨好還是親民黨好咧?
12/25 19:59, 6F

12/25 20:02, , 7F
這個應該是轉給親民黨吧 老宋一定最幹
12/25 20:02, 7F

12/25 20:11, , 8F
GJ
12/25 20:11, 8F

12/25 20:22, , 9F
50>30
12/25 20:22,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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