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遠雄人壽消失
以遠雄醫療實支附約的條款為例
等待期間:本附約所稱「疾病」係指
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起持續卅日以後所開始發生的疾病。
(也就是說保單生效第31天之前所發生過的疾病不賠)
所以說你的狀況應該就是保單生效30天內檢查出"心室中隔缺陷"
六年後做了手術
(你沒說明是甚麼疾病 我猜應該就是心臟相關疾病)
以條款來說自然就可以不理賠
不過建議還是盡力去爭取看看
先準備好相關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訴
若無法接受結果
再進一步向評議中心提出申訴
※ 引述《ggly (李酒酒)》之銘言:
: 以下是我妹跟保險公司發生的事情
: 她女兒雨軒
: 99/10/17出生
: 99/10/22投保遠雄人壽
: (當下沒有帶病投保)
: 出生時有自費檢查心臟
: 投保後一星期 醫院請我們回去拿報告
: 說請我們帶小孩去大醫院檢查
: 因為有心雜音
: 99/11/4 帶去中山檢查
: 醫生說這是"心室中隔缺陷"
: 新生兒百分之70都有可能有
: 因為發育還末完全成熟
: 很大的可能會自行痊癒
: 這當中保費也一直繳
: (兒子出生後也保他們的壽險)
: 六年後
: 104/9/18做手術
: 而現在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是
: 他們有"30天等待條款"
: 就是30天內 就有就醫記錄
: 問其他保險公司的30天等待條款是
: (30天內有住院 開刀才拒賠)
: 業務人員簽約保險時
: 並末告知我們有這30天等待條款
: 開刀前 有先詢問業務人員
: 業務員說
: "請放心 這個開刀手術一定會理賠"
: (現在卻拒賠)
: 我們繳了六年的保費
: 現在才來說六年前發生了30天等待條款
: 是後來醫生說
: 五歲了心臟未癒合我們才動手術我們才四處借錢總共花了十萬多,完全沒有要炸領保險金
: 的意思。
: 現在業務員就是一直拖
: 104/9/18手術
: 104/12月初
: 才告知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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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6.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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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簽保單前的健康告知事項有告知心臟相關疾病
通常醫療險就不會承保
就算承保大概也是直接將心臟相關的疾病直接除外不賠
所以一樣是保戶吃虧
※ 編輯: zerofantacy (122.146.71.220), 12/25/2015 19: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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