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北捷逞凶砍4人 只算傷害判3年消失
※ 引述《eatingfish (eating)》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男北捷逞凶砍4人 只算傷害判3年
: 3.完整新聞內文:
: 無業男子郭彥君今年7月20日晚間持水果刀,在台北捷運中山站手扶梯隨機砍傷4名乘客
,
: 起訴指出,郭彥君(27歲),但因被表哥趕出門,心情不佳,而到中山捷運站附近遊蕩
,
: 郭男走下手扶梯後,捷運保全拿著滅火器與他對峙,並喝斥他「把刀放下!」郭男才蹲
下
: 法院審理時,郭的委任律師主張,郭自幼遭阿姨和表哥虐待、遺棄,身心受創才會將暴
力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goo.gl/ZfbkuI
: 5.備註:
: 鬼島司法的日常
這郭男我認識,在現實中
我不清楚反社會人格平常會是什麼狀態
但其實我蠻確定他真的有反社會人格
當然反社會人格不代表是罪犯,會犯罪
不過某些條件滿足後,就真的會有比較高的機率選擇犯罪
郭男就如報導所說,從小就在複雜的家庭環境下長大
而且就像是被台灣跟日本的親戚踢皮球這種環境
在這種狀況下,有人一樣可以正常成長像是個正常人
有些人則不行,人生開始有了分岔,這強求不來的
所以到最後他沒能正常完成他的學業
因為家庭因素,他開始被迫在還不盡成熟時想辦法養活自己
這樣的成長背景能走的路不多
就像是滾雪球一樣,路一偏就越走越偏
到最後他走向社會另一面,最後碰了毒品
碰到毒品真的很難有回頭路了
上面說的是他一路的過程,就我所知道的打出來而已
其實不要只說路是他自己選擇的
其實很多抉擇點確實可以做出正確的決定
但因為年紀、想法、個性等因素慢慢走偏
假設一開始的環節走偏的機率是10%
再來因為不同的事件每個環節加到20%、30%、40%
然後再帶入可能一開始會走錯的年輕人
得到的數量是我們必須面對的"社會成本"
因為我們要把這社會維持在我們多數人喜歡的樣子
不過會有少部分的人不喜歡這樣貌,所以就會有所反抗
但我們其實能做很多事降低這社會成本
關心弱勢
關心周遭
關心朋友
降低貧富差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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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沒有說他不是犯罪
也沒有說他是最慘的,不用幫我帶入
我只是說這是社會成本
我不評價判決結果
不評價他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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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erychen (223.136.24.204), 12/25/2015 18: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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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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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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