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荷蘭新法 上駕訓班可用「性行為」付款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5/12/22 23:0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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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hnhof (火車站)》之銘言: 因PPT縮網址不給放,所以我幫改了一下連結 : 我隨便選四題給各位鄉民做做看可以答對幾題!晚點公布答案。 : http://i.imgur.com/9LQt8FP.jpg
: http://i.imgur.com/wrOP5eh.jpg
: http://i.imgur.com/O87ty5u.jpg
: http://i.imgur.com/eMYmqVL.jpg
: : : 以下公布答案 : : 第一題:轎車>腳踏車>機車 : 第二題:轎車>機車>行人 : 第三題:行人 : 第四題:行人>對向來車>本車>腳踏車 : : 第一次做時,我沒有一題答對的XDDD 確定一下左駕狀況,理論上應該就是右方車先行。參透底下的道理就能解答。 相較之下台灣的筆試題目真的落後好多... 可參考下列條文: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 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第一題: 北向車道的路權優於東向車道;然後直行優於轉彎,所以轎車>腳踏車>機車 第二題: 幹道路權優於支道,所以汽車大於機車; 只不過這一題不太懂行人的路權在荷蘭是怎麼定義的? 如果是保持行進的車道優先的話,那就是得先讓車子過。 第三題: 因兩車都是要變換方向,所以行人直走有優先權 第三題: 同第三題狀況,左側紅色行人有優先權。 然後幹道的路權大於支道,所以腳踏車最後 同樣要轉彎,右轉車優於左轉車。 故 行人 > 對向的右轉車 > 本車 > 要過馬路的腳踏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06.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0796872.A.B76.html

12/22 23:23, , 1F
哇 你超強 我台灣筆試100分 真的完全答不出來啊
12/22 23:23, 1F

12/22 23:24, , 2F
台灣對於路權的定義只有在紙本跟上法庭會拿出來說...
12/22 23:2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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