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警察蓄髮事件可以看出一個人有多奴?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5/12/19 18:17), 10年前編輯推噓16(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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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x11 (從來沒有)》之銘言: : ※ 引述《CrystalNik (水晶尼克)》之銘言: : : 這一陣子鬧得很大的警察留長髮問題 : : 很常聽到的反對說法就是 : 規定就是規定 : : 這群人的意思是 規定先訂先贏 : 我是認為警察單位可以仿效其他國家,成立特殊刑事課。 : 當然正規的警察還是要有服儀和制服的規範,才有紀律。 : 但是如果有特殊才能的人,可以考核能力,能力夠強的,可以加入特殊刑事課。 : 專門辦一般警察辦不了的案件,當然他們可以有服裝儀容上的特權,你想 : 留長髮,或是穿拖鞋都可以。 : 前提是你一定要有真才實料,例如槍法全國前十名,或是近身搏擊冠軍之類的。 : 簡單才說,特權不是每個人都有資格有的,要菁英才行。 重點就在於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立法宗旨,就在第一條規定: 「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 等之精神,爰制定本法。」 也就是說在工作權、工作環境等性別平等標準是實質上的平等,非處理形式平等。 形式平等跟實質平等可能有點難分,但可以這樣理解, 當一個制度看起來不限制特定性別,但仍在非制度與制度的層面存在障礙而不利時, 這就能夠成立為依據性別特質給予的不當差別待遇。 例如:當職員工會議若不限定特定性別比例而組成,將容易使得性少數遭受不公待遇。 假設會議各項議決皆符合程序,就是形式平等,但這會議可能做出權利減損的決議。 這個就是實質上的不正義。 或者我們同時可以這樣理解,當葉性員警因為經由各項正式程序而處以免職處分。 該法不會認為因為程序皆是合法的,就認為這個處分是正當的。 因為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宗旨就是促進工作環境及工作權的實質平等。 而應該去細究,該項規定與處置是否符合性別平等的實質平等原則。。 針對這個服儀規定我們可以從兩個層次去理解。 一.紀律及形象為何? 我們一直聽到保二總隊說這是一個紀律的表現,但是對於紀律是什麼樣貌, 又這個樣貌的想像是否是合理的? 其實我們並不清楚。 有些人也說過,認為男警蓄髮有損警察的形象。 然而,我們對紀律要求是在於執行任務的精準與服從,而不是去抹殺一個人人格。 性別特質有關一個人想成為如何的自我,這是一個人之為人的基本根源。 藉由自己選擇與差異來形成自我認同,而這樣的認同實際上並沒有對於他人產生傷害。 僅由長官希望或大家希望的「警察形象」或「紀律」,規範他人放棄這樣的人格權利。 這根本就不是一個合理的規範。 警察不僅是警察,在成為警察之前,必須是一個人。 如果連這樣的人格權利都要任意的被剝奪,那麼這樣的警察還能稱為警察嘛? 二.男女的生理差異,是否構成勤務上的服儀要求? 首先髮型這件事,牽涉人格與個人認同,這個不再贅述。 有人說外觀是性別重要的特徵。然而性別認同與氣質怎麼會是由一個外人界定? 男性是否只能短髮? 男警是否只能短髮,這個是一樣的問題。 如果男性可以蓄髮,為何男警不能蓄髮? 男警難道不是共存在社會上的男性? 而且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對於性別合理的差別待遇只限於細則第三條 「本法第七條但書所稱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指非由特定性別之求職 者或受僱者從事,不能完成或難以完成之工作。」 也就是說葉姓警員勤務有什麼條件是以「男性短髮」的性別特質才能完成或勝任? 因此保二總隊說法在功能上確實就是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這個處分並不合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0520257.A.2DF.html ※ 編輯: uka123ily (36.227.18.7), 12/19/2015 18: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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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政戰鴿子會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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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怎麼會跟社會上的男性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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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看我的第一點嘛? 如果他不能受到與其他社會上的男性相等的對待? 他就不被當成人看待。先為人,才會是警察。 ※ 編輯: uka123ily (36.227.18.7), 12/19/2015 18: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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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且護航奴戰隊更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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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二樓 警界一堆垃圾怎麼能跟一般的良民百姓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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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否有放棄作為人的權利,好像不是我的論點就是。 ※ 編輯: uka123ily (36.227.18.7), 12/19/2015 18: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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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突破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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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到學運打人警察再給我談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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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你應該去叫江宜樺出來面對,不要龜在耶魯跟中國學生相互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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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篇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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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只是他其中一種身分 真正的關鍵點是 他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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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認為軍人的服儀應該要大檢討,沒有自主人格尊嚴的軍人不配稱為軍人。 ※ 編輯: uka123ily (36.227.18.7), 12/19/2015 18: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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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8:34, , 10F
"強制"男女警要遵守不同服裝規定,我認為並不合時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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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就只需要服從,當兵要尊嚴?果然沒當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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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職業不需要尊嚴嘛? 應該說只要是人就需要人格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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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單位就跟ㄧ般公司ㄧ樣,都有其規定儀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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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不要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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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他人不為人是你的道德實踐,這牽涉到底你是一個如何的人。 ※ 編輯: uka123ily (36.227.18.7), 12/19/2015 18:41:00

12/19 18:40, , 14F
兩津勘吉上班打鋼珠可否也解釋成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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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8:41, , 15F
他們兩津家男人的特質就是散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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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翹班。 ※ 編輯: uka123ily (36.227.18.7), 12/19/2015 18: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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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單位是納稅人養的,公民皆可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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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說他是巡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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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嘛? ※ 編輯: uka123ily (36.227.18.7), 12/19/2015 18: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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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甲好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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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規定魔人會來噓你 不爽不要當 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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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他的表現良好 功獎不少在單位裡人緣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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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9:01, , 21F
秒買秒退 Day-11 http://j.mp/_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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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9 19:01, , 22F
他的長髮沒有影響到他執勤 然後用蓄髮作為懲戒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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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9:02, , 23F
突顯"蓄髮"破壞紀律這樣的理由很牽強站不住腳
12/19 19:02, 23F
退一步來說,即便今天可以讓你用頭髮記申誡,但要記到免職也可能不符比例原則。 但從性平角度確實已經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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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是一堆人找的跳針理由的範本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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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你的論點很棒,很多人討論這個問題通常不把自己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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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守規矩當第一要務,而非"我是一個人格完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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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19:22, , 27F
3小耶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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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0:31, , 28F
推你的文和推文內的補充
12/19 20:31, 28F

12/19 20:39, , 29F
要服從服裝規定的想法是被型塑出來的 不表示就是對的
12/19 20:39, 29F
※ 編輯: uka123ily (114.34.9.65), 12/19/2015 23:30:08

12/20 00:12, , 30F
12/20 00:12, 30F

12/20 00:53, , 31F
12/20 00:53, 31F

12/20 02:06, , 32F
秒買秒退, 食安喚回 http://j.mp/_d-
12/20 02:06, 32F

12/20 10:41, , 33F
髮禁屬於人身自由,不知道扯到性別上到底想幹嘛齁?
12/20 10:41, 33F
是阿你要吃什麼是自由權阿,但你可以不可以做或吃自己家鄉的菜是文化權。 自由跟人格尊嚴不是一刀兩斷的耶。 ※ 編輯: uka123ily (110.30.75.233), 12/20/2015 12:56:31

12/20 14:06, , 34F
此次爭議在髮禁,當事人講性別歧視就跟著在聞雞起舞?
12/20 14:06, 34F
你是不是沒看文章? 性別展現是人格尊嚴的內涵。 ※ 編輯: uka123ily (60.251.46.218), 12/21/2015 09: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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