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第一次面對訟棍就上手

看板Gossiping作者 (peca)時間10年前 (2013/11/15 02:16),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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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ward1984 (跟鄉民認真,你就真的輸了)》之銘言: : 昨天PO文受到眾多鄉民的回應,讓小魯蛇受寵若驚, : 今天來談談法院的送達好了。(順便騙騙P幣) : ===============================================================我是分隔線 原文恕刪~感謝H大能分享這篇讓人獲益不少~~ 對於當事人的送達本魯也有點心得分享~ 不過先針對法院刑事案件的流程再做一點簡單的介紹~ 以地方法院刑事案件來源~可以分為以下兩種~ 1.由地檢署偵察檢察官起訴~ (有少數是由觀護人將觀護案報請檢察長後移送法院~如受觀護對象驗尿發現毒品反應) 2.由告訴人自行委任律師提起自訴~(非常少!) 因為在法院第1種情形最多~以下就談論一下第1種後續的情況~ 地檢署在偵查過程~是由偵查檢查官負責的~ 新上任的菜鳥檢察官一定是先去做偵查的工作~ 所以有時在電視上看到到兇案現場堪驗的檢察官怎麼這麼年輕~? 不要懷疑~這就是剛考上的檢察官~ 案子到地院時,地檢會有另外的公訴檢察官到庭~這都是由資深的檢察官擔任~ 不要懷疑~每個都有十足的戰力~ (而起訴書在起訴時也早就寄給犯罪嫌疑人~不過有不少被告都會裝傻說沒收到~) 然後移送到地院的卷宗一定有偵查卷宗(封面大都是粉紅色)~ 以及警詢卷宗(就是警察局的調查內容及警詢筆錄~封面大都是白色)~ (沒有打錯~是詢問的詢~警察局是詢問~地檢署則是訊問~) 此時地院分案室收到後~就會進行被告的個人資料建檔~並抽籤分案號~~ 什麼是案號~例如102年審訴字第OOXX號就是了~ 而法院卷宗封面是綠色的~ 正常情況~這時案號就會一直沿用到審判結束~ 如果要打電話到法院承辦書記官查詢案件進度~ 直接報案號最準也最快~ 當然報姓名也可以查~但在輸入方面就會有點慢~ 這時書記官或錄事可能正忙翻天~突然電話亂入要查進度~ 又要一面核對姓名的每一個字~ 可能火氣都上來了~所以案號還是多少記一下~ 但有幾個例外~可能原先案子的案號會變動成另一個新的案號~例如: (1) 開庭一直沒來~拘提不到被通緝~ 通緝被抓到後法院進行人別訊問~(這時被告都會說沒收到傳票~) 由原審法官(下班時間是由值班法官)決定羈押或交保後~ 原來的法院卷宗就會報結~拿到分案室另分新案~ 例如從102審訴字第OOXX號~分成102年審訴緝字OOXX號~(多了個緝字)~ 此時對被告最終審判結果可能會很不利! (2) 因為現在刑事科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審查庭~一種是審判庭~ 審查庭是除了負責毒品(如施用二級)、公共危險(如酒駕)、過失傷害、公然侮辱、詐欺等~ (上述的案件量在審查庭爆爆爆多!!) 且被告有當庭認罪的輕罪案子來審理並且審判(下判決)外~ 對於被告抵死不認~或犯罪事實嚴重~須傳多位證人來開庭等~ 那麼審查庭法官在與被告討論完是否對檢察官起訴的內容有無疑問~ 及依被告及其它當事人的要求要傳喚那些證人~交互詰問的順序等大致確定後~ 法官就會將全部卷宗批示審查終結~並移交給審判庭來續行審理~ 而到審判庭後就會再分一個新的案號了~ 我們都稱移送給大審~等於是把燙手山竽給轉手了~ 但這制度現在有被檢討~可能會廢掉不要再區分審查庭及審判庭~ 因為這過程雖然審理相對精緻~但也蠻浪費司法資源的~ (3) 在102審訴字OOXX號在做準備程序開庭時~ 如果被告坦承認罪~省去法官再繼續調查證據及言詞辯論的過程~ 此時就會啟動簡式審判程序~ 會當庭製作裁定給公訴檢察官與被告簽收~簽收完就結束各自回家~ 此時102審訴字OOXX號會再拿去分案室再一次分案~ 分成102簡字OOXX號~(交通刑事案件則是交簡字)~ 這時除了原本的卷宗外~ 會再多個薄薄的簡字卷宗~接下來這案子法官就只要製作判決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在法院同一個案子可能以後會改變案號的例外~ 當然還有其它就不多說了~ 另外再談談分案室分案及之後的過程~ 地檢署起訴後~會發公文把偵卷及警卷一起送到法院~ 分案室收到後~以電腦抽籤決定由那個法官承辦~ (一個法官一股~通常都會配一個書記官~而錄事視工作量可能也做一股~也可能做很多股~) 然後另外查詢被告的戶籍資料及前科紀錄表、在監在押資料~ 印出來後~連同地檢署移送公文及起訴書製作成屬於法院的卷宗~ 把法院卷宗及偵警卷宗捆一起~送到該股的書記官~這就是各股每天收到的新案~ (當然不可能只有一件~每個月新收案大概兩三百件~換算一天大概快十件) 由書記官大概整理好後~一起用推車送到法官辦公室~ 法官大略看過後~就會交待法官助理針對各案整理證據清單~找相關判決等等~ 完畢後就做個一張審理單訂定開庭時間~先交給書記官~有公文的先發公文~ 同時再給錄事~錄事再一次核對當事人資料~ 維護好開庭時間及備註事項後~就印出傳票、回證及法院信封~ 傳票印出後蓋好章~(性侵案件要用空白信封~) 再附上刑事程序注意事項跟申請線上查詢案件表等等等等一堆制式資料~ 裝封訂好後再交給郵局寄發~~ 然後卷宗再送回到法官那兒仔細閱卷~ 這時因為法助已經整理好證據清單~閱卷的效率就快多了~ 這就是法院第一次開庭前的流程~ 但!! 如果當事人信封被退~錄事就會幹譙了! 這時就會再查詢一次被告或其它當事人的戶籍資料及在監在押資料~ 另外再打電話確認一下寄送地址~(開庭前一天會再打電話提醒到庭)~ 所以可能有的人認為只是寄訴訟文書而已,沒什麼大不了~ 但法院對於送達的程序可是相當重視的~ 因為這關乎到相關程序的起算時間點~例如上訴期間、抗告期間等等... 談到這兒忽然發覺漏掉了一個很重要的程序... 也就是刑事調解程序...這種程序是關係到民事損害賠償的部份~ 但打的實在太累~~只好下回再分享了~~QQ 可能有些內容不甚正確~還請有在這行的先進們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2.234.7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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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有趣,法院不會冷冰冰感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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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查封就看到書記官電爆警察,不來我就叫桃園局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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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很無奈~不過每個單位都多少會有這種.....嗯... ※ 編輯: palajuice 來自: 182.234.72.122 (11/15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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