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網咖的八卦嗎
看板Gossiping作者Induction (孤鴻海上來 池潢不敢顧)時間13年前 (2012/07/19 13:32)推噓18(22推 4噓 30→)留言56則, 19人參與討論串1/3 (看更多)
※ 引述《j999444 (Sexxxxxx)》之銘言:
: ※ 引述《bandongo ()》之銘言:
: : 以前網咖一小時 40 ~ 50
: : 正紅時 世紀帝國 CS 星海
: : 想玩還沒有位置
: : 很幹要等
: : 最近發現一小時剩15~20
: : 還要店員是正妹 生意才好點
: : 不然就是一家家的倒
: : 有沒有網咖的八卦
: 現在聽說開網咖執照非常難申請
: 1.離學校要有距離
: 2.限制年齡進入(未滿18不得進入)
: 3.禁菸(有些會有吸菸區,如果沒有設置吸菸區一律禁菸)
: 大部分你看到路上新開的網咖
: 10間有8間 沒有營業證明
: 然後會有幾間是"頂"給別人重新裝潢的
: 之前我朋友在某家(新北板橋)工作的時候
: 因為那家沒有執照掛"餐飲"開店
: 被警察一抄 直接斷水斷電 整間網咖瞬間熄燈 我朋友也因此沒了工作
: 不過聽說那老闆在____有好幾家店 ...
: 現在網咖價格 就我現在正在上班的這家來說
: $20/1HR $50/3HR $80/5HR $100/7HR 夜間包台(22:00後) $100/10HR
: 飲料冰箱自己拿 櫃檯結帳
: 餐點只賣泡麵 可帶外食進入
: 三不五時半夜會有警察來巡
: 暑假 例假日 更煩 有時候一個大夜班上下來 來不同單位的(少年隊、保安大隊 …)
: 補充: 在這邊打工超爽 還可以上PTT XDDD
因為十幾年前網咖都是用網路資訊業申請做為營業
但是實際上網路資訊業只能用來販售電腦網路週邊軟硬體設施, 簡單說就是賣電腦的.
賣電腦的非法經營網咖當然會被抄, 被搞也是剛好而已.
七八年前各縣市或快或慢, 陸續都強迫網咖業改商業登記為資訊休閒業.
也因此門檻很高, 因為資訊休閒業屬八大行業.
八卦是, 商業登記改制的時候就是底層科員收錢的時候.
我那時申請桃園縣申請半年下不來, 一天某個"代書"找上門說可以處理, 但代辦費不匪.
30幾萬吧. 給錢之後不到一個月就搞定了. 後來才知道所謂"代書"根本就是裡面的人.
當時桃園可能不只百間網咖, 我辦到好時才是第七還第九間有牌的.
(記者勿擾, 掀這件事對我沒好處)
至於一般鄉民認為警察跟環保局需要打點這種事倒是還好.
三節給管區送個禮是合理的, 但有牌就不怕抄.
前幾年附近有同業開業, 可能跟管區有點關係, 所以照三餐臨檢我這.
(一天平均兩次吧)
找個認識的立委打個電話罵人後有好一陣子連例行性臨檢都沒了.
--
今日世人知道每一件事物的價格,卻無法瞭解任何事物的價值。
- Oscar Wilde 《葛雷的畫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2.140.27
推
07/19 13:33, , 1F
07/19 13:33, 1F
是沒什麼不好, 但是包台八小時被臨檢兩次感覺就不好了. 你說是吧?
→
07/19 13:34, , 2F
07/19 13:34, 2F
沒遇過, 查通緝犯時也就是警車多兩台.
基本上業者有心遵守法律, 開網咖也不會有什麼問題.
我遇過最白爛的也只是在網咖拉K, 搞的我店裡整個二樓都是塑膠味.
那小鬼被我親自輾出去.
※ 編輯: Induction 來自: 1.172.140.27 (07/19 13:37)
→
07/19 13:35, , 3F
07/19 13:35, 3F
→
07/19 13:35, , 4F
07/19 13:35, 4F
噓
07/19 13:35, , 5F
07/19 13:35, 5F
推
07/19 13:36, , 6F
07/19 13:36, 6F
推
07/19 13:36, , 7F
07/19 13:36, 7F
推
07/19 13:36, , 8F
07/19 13:36, 8F
→
07/19 13:37, , 9F
07/19 13:37, 9F
→
07/19 13:37, , 10F
07/19 13:37, 10F
→
07/19 13:38, , 11F
07/19 13:38, 11F
→
07/19 13:40, , 12F
07/19 13:40, 12F
噓
07/19 13:41, , 13F
07/19 13:41, 13F
這就是你太淺了, 廁所拉K那種兩下就抓到了,
上樓後發現廁所塑膠味反而少, 我就知道是抽K菸.
一個一個桌上的菸拿起來檢查並不困難.
oh, 那天有個叫小宇的歌手也在店裡, 有意見就請你去查證. 歡迎打臉.
※ 編輯: Induction 來自: 1.172.140.27 (07/19 13:45)
噓
07/19 13:44, , 14F
07/19 13:44, 14F
推
07/19 13:49, , 15F
07/19 13:49, 15F
推
07/19 13:51, , 16F
07/19 13:51, 16F
推
07/19 13:51, , 17F
07/19 13:51, 17F
→
07/19 13:52, , 18F
07/19 13:52, 18F
→
07/19 13:52, , 19F
07/19 13:52, 19F
推
07/19 13:54, , 20F
07/19 13:54, 20F
推
07/19 13:54, , 21F
07/19 13:54, 21F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1/new/apl/18/today-e5.htm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105/32210560
http://www.nownews.com/2001/12/14/322-1236697.htm
知識就是力量. 你需要咕狗大神.
※ 編輯: Induction 來自: 1.172.140.27 (07/19 13:57)
→
07/19 13:55, , 22F
07/19 13:55, 22F
→
07/19 13:57, , 23F
07/19 13:57, 23F
→
07/19 13:58, , 24F
07/19 13:58, 24F
也許你可以按一下樓上的連結. 跟按讚一樣容易.
※ 編輯: Induction 來自: 1.172.140.27 (07/19 13:59)
→
07/19 13:59, , 25F
07/19 13:59, 25F
推
07/19 14:00, , 26F
07/19 14:00, 26F
→
07/19 14:00, , 27F
07/19 14:00, 27F
→
07/19 14:00, , 28F
07/19 14:00, 28F
搞清楚, 少耍嘴皮子.
我原文是說資訊休閒業申請門檻很高因為他屬八大行業.
然後台灣所有的立法證據只有兩種.
一. 列入八大
二. 比照八大
這對文章所論稱的申請門檻有什麼差別?
也許我應該修正成為特種行業?
這樣是否有助於滿足你的沾沾自喜與自以為是?
到人家文章底下發表意見我覺得你還是需要看完內容以後講點內容.
而不是跳針挑語病, 甭提根本不是語病的語病.
該做功課就做功課, 被打臉就站好.
→
07/19 14:01, , 29F
07/19 14:01, 29F
推
07/19 14:11, , 30F
07/19 14:11, 30F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1/new/apl/18/today-e5.htm
中華民國90年4月18日 星期三
經濟部表示,在未訂定專法之前,網路咖啡業將比照八大行業管理方式,地方政府依地
方制度法另制定自治條例,目前台北市政府已研擬公告自治條例管理,各地方政府可因地
制宜規範管理網咖業。
所以這是來自平行世界的豬油新聞?
→
07/19 14:12, , 31F
07/19 14:12, 31F
→
07/19 14:14, , 32F
07/19 14:14, 32F
※ 編輯: Induction 來自: 1.172.140.27 (07/19 14:18)
→
07/19 14:14, , 33F
07/19 14:14, 33F
推
07/19 14:17, , 34F
07/19 14:17, 34F
→
07/19 14:17, , 35F
07/19 14:17, 35F
→
07/19 14:18, , 36F
07/19 14:18, 36F
→
07/19 14:18, , 37F
07/19 14:18, 37F
→
07/19 14:19, , 38F
07/19 14:19, 38F
→
07/19 14:19, , 39F
07/19 14:19, 39F
→
07/19 14:20, , 40F
07/19 14:20, 40F
推
07/19 14:22, , 41F
07/19 14:22, 41F
你需要先回應你推文部份的修文回應
時間軸是
經濟部2001年行政命令將資訊休閒業比照八大行業管理
細節由各縣市制定, 在各縣市立法之前聽經濟部的. 立法之後聽各縣市的.
所以生效日期90年就開始了.
所以你受回應的推文簡直就是胡說八道.
http://ccs.nccu.edu.tw/UPLOAD_FILES/HISTORY_PAPER_FILES/413_1.pdf
這邊有篇google到的碩論, 寫的不怎樣, 但是相關法規的時間軸有列出來.
不要跳針, 要跳針就不要煩我.
推
07/19 14:34, , 42F
07/19 14:34, 42F
慢走不送
→
07/19 14:35, , 43F
07/19 14:35, 43F
推
07/19 14:35, , 44F
07/19 14:35, 44F
八大行業請照會很難, 政府排斥.
然後跳出一個公行系高材生(?)出來主持正義替天行道.
直指核心(?)
所以正直跟善良都回來了.
→
07/19 14:35, , 45F
07/19 14:35, 45F
※ 編輯: Induction 來自: 1.172.140.27 (07/19 14:39)
→
07/19 14:35, , 46F
07/19 14:35, 46F
推
07/19 14:37, , 47F
07/19 14:37, 47F
推
07/19 14:37, , 48F
07/19 14:37, 48F
推
07/19 14:38, , 49F
07/19 14:38, 49F
→
07/19 14:40, , 50F
07/19 14:40, 50F
推
07/19 15:25, , 51F
07/19 15:25, 51F
→
07/19 15:28, , 52F
07/19 15:28, 52F
推
07/19 16:31, , 53F
07/19 16:31, 53F
推
07/19 16:56, , 54F
07/19 16:56, 54F
噓
07/19 17:07, , 55F
07/19 17:07, 55F
推
07/20 16:39, , 56F
07/20 16:39, 5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