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草案] 數條板規修改(本篇可回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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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板規『板主得不受理』,並非強制板主『不得』受理,. 等於是授權板主自行裁量,要不要處理,全看板主心情高不高興。. 舊的流程圖:. ┌→ 檢舉 ─┬─→ 板主受理 ─┬─→ 水桶或警告. │ │ │. │ │ └─→ 不成立. │ │. │ └─→ 超過七天 ─┬─→ 未被再次檢舉. │ │ 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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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啊. 要是我每天發某個主題文. 就拿之前的越南主題來說. 有沒有一個標準規定 "多久以內連發幾篇越南文"才會出事?. 有鑑於上一篇版主的回文. 版主似乎認為不管發多久,只要存在版面上就有事. 那反之 我發完過兩天自刪,是否就能規避?. 希望可以有明確的標準. 至少不要以版面上有幾篇作為唯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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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說結論,看到第五點我就崩潰了,. 以後肥宅文、妹妹文、哥哥文都不能發惹。. 然後針對第一點[F B]我提出看法,. 禁止用其他形式偷渡FB連結,否則視同[F B],. 請問我用[爆掛]發Hebe微博文、蔡卓妍微博文可嗎?. 此兩個我老婆的微博皆使用正體中文發文,. 我[爆掛]不用簡體轉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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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條板規微調或修改 可以回但請實名喔. 1.原板規二. 第二條:〔問卦及爆卦類文章規範〕. FB部分. ‧ 臉書爆卦請使用[FB]為標題。. 1.FB只接受三日內的臉書爆卦,違者刪除。. 2.FB必須附上20字評論,說明卦點在哪,違者水桶一個月。. 3.兩位版主同意無重大八卦,則以無卦刪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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