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草案] 數條板規修改(本篇可回文討論)已回收

看板GossipPicket作者 (焰)時間10年前 (2015/11/24 02:0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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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23:08,
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
11/23 23:08

11/23 23:08,
所以 你再一個星期之內 沒有大量 類似問卦 就不會被水桶
11/23 23:08
目前板規『板主得不受理』,並非強制板主『不得』受理, 等於是授權板主自行裁量,要不要處理,全看板主心情高不高興。 舊的流程圖: ┌→ 檢舉 ─┬─→ 板主受理 ─┬─→ 水桶或警告 │ │ │ │ │ └─→ 不成立 │ │ │ └─→ 超過七天 ─┬─→ 未被再次檢舉 │ │ 等著看哪天有沒有板主想翻舊帳 └──────── 再度檢舉 ─┘ 建議把規則訂明確一點 應該規定板主要在期限內判定檢舉成立或不立 新的流程圖: ┌→ 檢舉 ─┬─→ 板主受理 ─┬─→ 水桶或警告 │ │ │ │ │ └─→ 不成立 │ │ │ └─→ 超過七天 ─┬─→ 超過申覆期 ─→ 結案,不得再議 │ │ └──────── 再度檢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8.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48301975.A.DDD.html

11/24 03:15, , 1F
基本上這邊保留給板主裁量拳會比較好
11/24 03:1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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