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政問水桶申訴

看板GossipPicket作者 (ㄚ兵)時間9月前 (2023/08/06 23:1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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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項目 (自檢條款或爭議案件申訴) 政問水桶申訴 判決:水桶120天 判決引用條例 (Gossiping):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歷任、現任之正副總統、政務官、 黨職人員、民意代表、競選中之候選人、參加黨內初選的總統和立委候選人、發言 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及上述人員之伴侶。 2.詳細內容 2.詳細內容 文章代碼:#1ao7AoYg (GossipPicket) 3.附註 已跟版主mother溝通, 但得到的回覆是賴清德、政問、mother就判政問, 接著再去信就得不到回覆了, 所以才來八卦檢舉版申訴。 我的論點有下面幾點: 第一點:我的文章討論內容是關於Vote White, Vote Right抵觸到美國文化的問題, 這個內容討論不屬於任何政治人物或政治議題。 第二點:文章最後舉例的讚手勢, 是任何人都會做過的動作, 雖然我借用了賴清德的照片, 但是我問的是比讚手勢, 並不是問賴清德的事情, 比讚也不是專屬於賴清德, 這張照片換成任何人比讚的手勢都不會改變貼文意義。 針對這篇貼文的回文、推文, 都沒有出現任何賴清德的討論, 由此可見絕大多數的版友都不認為這篇是討論賴清德的議題。 第三點:版規四只有規範討論內容,沒有提到張貼政治人物照片,亦即討論內容才是決定政 問與否的因素。 第四點:既然版規定義時只針對內容討論做規範,而不是規定任何政治人物名字、圖片、象 徵等等都不能出現在文章內,必定有其考量。我也是為字字斟酌版規四的條文來發文,不應 該被判為政問。如果版主認為現在的時空背景需要更嚴格限制,應該先去更改版規才是。 第五點:法律也有罪疑唯輕原則,在版規沒有定義到的部分,不應該判為政問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68.1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91334827.A.3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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