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小組長、群組長算不算公眾人物?
※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銘言:
: 麻煩請板主說明一下
: 小組長、群組長到底算不算板規第一條的公眾人物?
: 因為八卦板上曾經有回文討論小(群)組長的文章
: 經檢舉違反板規第一條
: #1Z6P07Z9 (GossipPicket) #1Z6P0VF5 (GossipPicket)
: ubcs 板主是判未達 (但沒說算不算公眾人物)
: 不過既然判未達,因此認為板主是認定
: 小組長、群組算板規第一條的公眾人物
: 結果最近發現 ubcs在 BoardCourt的申訴文中
: #1ZPGaRHf (BoardCourt) 卻是寫
: ------------------------------------
: 相信板務職以上人員也不希望就此被代表,被認定成公眾人物。
: 請收回其認定
: 群組針對本站職務是否具公眾人物身分提到:
: 「......至於小組長、群組長、板主等是否為公眾人物,
: 其主題為討論本站群組事務,廣義而言適用公眾人物之定義......」
: ------------------------------------
: 看起來好像ubcs又認為板務職以上人員,不算公眾人物 ?
: 因為申訴文太長,怕自己誤會意思
: 所以直接請問板主
: 小組長、群組長算不算板規第一條的公眾人物?
: 可不可以在八卦板發文討論小(群)組長呢?
: 謝謝
我記得群組長GM有判決過 算是有一點算是公眾人物
不過 公眾人物當事人還是可以檢舉違反板規七
難道徐巧芯不能在八卦版檢舉有人對他謾罵的違反板規七情事嗎
但是徐巧芯根據照片說陳時中鹹豬手
陳時中檢舉挑釁就過了嗎
回到案件本身 對小組長身份怎麼樣的檢舉算是挑釁?
對任何被檢舉人多次檢舉他造謠鬧板算是挑釁?
對小組長身份職務的評論檢舉怎麼樣的檢舉算是挑釁?
是不是應該要請小組長在檢舉時明確說明
不是由板主去爭什麼公眾人物
因為案件資料有點雜亂
不知道我對於案件了解對不對 有錯請兩邊說明指正
--
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之後回家帶小孩,
我沒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
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夠做些事情讓媽媽放心帶小孩,
或者是讓媽媽放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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