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異議文未判不應無限拖延

看板GossipPicket作者 (寂寞邊界)時間1年前 (2022/08/10 21:33),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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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規,異議文未判,五天後可再提。但未規定,若異議文未得板主回應時該如何處置,實是 給予版主無限拖延的權力,使當事人異議權受損。 使得有異議延宕而一再提出,最後仍未經充分討論、審理,不了了之, 建議應新設板規,使之能限制版主拖延的權力,使得異議能被充分討論、使當事人信服,而 非被版主放空擺爛。 例如,規定若異議文拖延數次「例如三次」而未回應,則應懲罰版主。懲罰累計達數次「例 如三次」則為不適任,應剔除板主職位,並重新選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77.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660138436.A.910.html

08/10 21:37, 1年前 , 1F
你也不用重發,在上一篇下面推文就夠了
08/10 21:37, 1F

08/10 21:43, 1年前 , 2F
異議文未得回應可上訴組務要求板主判決結案 無需新增條文吧
08/10 21:43, 2F

08/10 21:54, 1年前 , 3F
你不懂霸王條款
08/10 21:54, 3F

08/10 23:20, 1年前 , 4F
有的人檢舉很多次,最後板主說不處理超過7天的案件...
08/10 23:20, 4F

08/10 23:21, 1年前 , 5F
有的人檢舉超過7天的案件,板主就會處理? = =
08/10 23:21, 5F
文章代碼(AID): #1YyxF4aG (Gossip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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