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章] 19127
看板GossipPicket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時間12年前 (2011/09/01 13:07)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 2人參與討論串4/4 (看更多)
我要告對方污告
我看到版規之後早就把轉錄的那篇刪除了
很明顯是某個XX(自行猜測吧)
不服從判決想再丟臉一次就對了
附上附件
http://ppt.cc/4L3Y http://ppt.cc/B4;O
希望版主可以看一下附件
雖然我不服判決 但是我尊重版主的決定
可是我想講一件事情
你真的要這樣判嗎 這樣等於是告訴網路小白
盡量增加你的工作量而已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 phantom23:轉錄至看板 GossipPicket 08/28 18:35
: 2.檢舉事由:
: 檢舉版規則
: A.使用檢舉功能前請先閱讀本文附件(一),並請使用者使用正確格式檢舉,
: 若因格式不符檢舉內容資訊不足,板主群可不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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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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