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2015年9月徵求G單

看板GetMarry作者 (嘿嘿嘿)時間10年前 (2015/09/16 10:45), 10年前編輯推噓4(406)
留言10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9 (看更多)
首先很感謝兩個版主為版上的努力 從最近版上這麼多的公告來說,可見版主們花很多的時間在版務上 版主是無給職的工作,能為版眾犧牲奉獻自己的時間,是需要大家鼓勵的 但是版眾這麼多人,不可能完全和版主的理念或意見相符 建議大家理性討論,無論是支持G單還是推文 就去置底推一下自己的意見,也好讓版主能夠參考多數版眾的意見 回歸到自己的意見 PTT是非營利的BBS論壇,本來就應該以服務新人為主 但大多數人應該都是第一次面對...所以面對這麼多的事務難免覺得徬徨無助 新祕、婚攝、主持人、樂團等等的,自己一個人要找這麼多廠商很麻煩 才會衍生出有置底推文給大家徵求廠商,好讓新人方便 所以必須和大家講,置底推文徵求的存在 不是為了廠商生存,而是為了新人版眾方便,這是最原始的出發點 至於是G單好還是推文好,提供一點意見給大家參考 1. 推文 和原來制度一樣,大家習慣使用 而且方便手機版推文,推文內也可以自己選擇要打多少資訊 不必另開視窗,填寫方便,速度也快多了 缺點是總共4篇,佔置底文太多 對於版主剛上任改革,置底公告只能放一篇,政策推廣不易 但對新人來說應該是最容易入門的 我想只要會用PTT應該都會推文 XD 2. G單 強制新人填寫格式,好讓每個資訊都清楚 廠商可以快速的找到新人 置底文數量減少,版主可以好好的發公告置底讓大家了解版規變動 有些版友的意見

09/15 21:02,
而且版面確實清楚許多 不管是交易文還是徵求文 也
09/15 21:02

09/15 21:02,
都能詳盡的寫出需求~有時候看到資料寫不清楚地徵求
09/15 21:02

09/15 21:02,
都會直接掠過~這樣吃虧的是誰?還是想找廠商的人呀
09/15 21:02
其實在以前的推文中,就算你只推三個字"徵婚攝" "徵新祕" "徵婚錄" 什麼資訊都沒有,你的信箱還是會爆炸的... → himandher : 推文的新人常常露掉日期 或是地區 造成需求不清 用g 09/15 11:18 → himandher : 單可以統一格式 新人才可以獲得更多資訊 廠商也可以 09/15 11:18 → himandher : 快速找到需要的新人 算是互惠吧 09/15 11:18 其實可以這部分也不用強制新人填寫吧 或許新人覺得地區不重要,重要的是品質 品質夠好他還是願意花車馬費請廠商來 當新人某些資訊不寫,可能是他不在意、不想講 或是講不清楚,需要好好談才知道 例如地點寫台中台北,到底是台北迎娶到台中,還是台中迎娶到台北 飯店在台中還是台北,天阿這麼複雜G單也不能完全解決... 這些也會影響到廠商的報價,還不如找到喜歡的廠商在慢慢溝通討論

09/15 22:28,
是如果只改成一篇徵求會很亂 如何只放一篇徵求 又可
09/15 22:28

09/15 22:29,
以有效徵求造成新人跟廠商都能找到彼此 g單我覺得是
09/15 22:29

09/15 22:29,
目前可行的辦法 或是大家有什麼意見也可以提出討論
09/15 22:29

09/15 22:29,
阿 不是只是說推文方便 但是沒有思考如果之後只剩下
09/15 22:29

09/15 22:29,
一篇可以推文 廠商資料看的眼花撩亂 找不到新人這樣
09/15 22:29

09/15 22:29,
彼此都無法幫忙 不是嗎
09/15 22:29
事實上目前的表單從我這看是無法排序的 (10:32分觀看) 已經喪失了版主所謂的"可以做快速的搜尋"的原意 目前這樣的狀況,和置底推文統整到一篇其實沒什麼差別... 建議版主可以參考使用無痕式視窗查詢未登入狀況的樣貌 也很感謝版主花這麼多時間再創建G單上面

09/15 22:26,
z大講的是另一個問題了吧 目前講的是g單內容清楚透
09/15 22:26

09/15 22:26,
明 所以不希望有廠商看都不看就全部發文~跟你說的
09/15 22:26

09/15 22:26,
是兩件事情 你說的問題有需要可以另外再跟版主討論
09/15 22:26

09/15 22:26,
跟本篇無關嚕
09/15 22:26
其實推文徵新祕,收到婚攝的信,推文徵婚攝,收到婚錄的信 我想這不是眼殘手滑,而是廠商覺得找了新祕接下來找婚攝 找了婚攝接下來找婚錄,才會故意寄的...用G單應該是無法改善這樣 另外使用G單的話,我想版主的工作量會大增... 以上是我的一些些意見給大家參考 最後也和himandher說~~我真的不是針對你~~ 只是您的意見比較完整,所以挑您的來回覆XD ------ 另外給幾個建議 1. 倘若G單是試行一個時間(如到9月底等 可以在這段時間內把公告置底給各版眾了解版規改變的地方 等到9月底再把所有公告合併到一篇,恢復原本推文 也算能度過過渡期 2. 先考量過渡期後需要幾篇置底公告 若是需要兩篇公告位置 那把原本的4篇置底推文徵求合併成3篇,這樣剛好五篇置底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0.127.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42371521.A.3AB.html ※ 編輯: damaishin (61.60.127.27), 09/16/2015 10:48:41

09/16 10:54, , 1F
文章代碼(AID): #1LyfNV4M 內已經告知預估要的置底
09/16 10:54, 1F

09/16 10:55, , 2F
文數量
09/16 10:55, 2F

09/16 10:57, , 3F
另外排序需使用者去資料欄位選取篩選器檢視畫面
09/16 10:57, 3F

09/16 10:58, , 4F
搜尋是按Ctrl+F
09/16 10:58, 4F
我終於知道要怎麼排序了...

09/16 11:45, , 5F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居然說徵婚攝收到新秘
09/16 11:45, 5F

09/16 11:45, , 6F
是寄件者故意寄的 哈哈哈哈 你講這麼也太好笑了吧
09/16 11:45, 6F

09/16 11:45, , 7F
那要不要乾脆都不要寫要徵什麼 反正廠商都會故意提
09/16 11:45, 7F

09/16 11:45, , 8F
供資訊給所有新人 何必分婚攝婚錄佈置新秘樂團呢???
09/16 11:45, 8F

09/16 11:46, , 9F
按照原PO說的反正徵婚錄收到婚攝是剛好 徵新秘收到
09/16 11:46, 9F

09/16 11:46, , 10F
婚攝的自薦也是剛好 妳不覺得妳講得話有點矛盾?
09/16 11:46, 10F
以前推文 新祕和婚攝婚錄是不同篇的 如果這樣還能夠寄錯也真是厲害... 規矩和法律都是人訂的,有人按規定徵婚攝就只寄婚攝的 但也總是有人不遵守逾矩而行,這是我們沒辦法控制的 總之我覺得應該回歸到原意 無論是G單還是推文,以方便來看版的新人為主,而非廠商 ※ 編輯: damaishin (61.60.127.27), 09/16/2015 12:40:55
文章代碼(AID): #1L-DV1Eh (GetM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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