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2015年9月徵求G單

看板GetMarry作者 (TANK)時間10年前 (2015/09/15 19:46), 編輯推噓4(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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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標題回個文 G單清楚明瞭沒錯,但就是失去了便利性,尤其是用手機上PTT的人 兩個視窗換來換來根本太麻煩 我現在就可以預測這方案實行下去,來這邊PO需求的新人一定會減少很多 就廠商的角度來看,我寧可不用這麼清楚明瞭 盡量讓有需要的人可以方便立即PO需求比什麼都重要 假設非要用這個G單不可,我認為G單跟推文兩者應該並存 不方便使用G單的人還是可以推文,版主協助整理到G單後,在把推文刪除 如果版主覺得這樣太麻煩的話,我建議就還是照舊用推文的方式就好了 改成G單的目的是板主打算把置底拿來給板規、公告、檢舉使用 但說實在我不認為這有比給使用者PO需求還重要 目前這個改法只是對版主來說覺得好管理而已 但就有需要PO需求的使用者來說並不方便,廠商來客數也會受影響 結果只會變成雙輸的局面 結婚版應該是為板友而存在,而不是為了版主方便管理而存在 另外版主常希望版友們有意見用寄信的方式表達 我個人不是很苟同這種做法,對公共事務有意見應該是大家一起討論 一同尋找出最好的做法或者多數人都能接受的方式 而寄信應該是雙方對私領域有討論需求才互相寄信 以上一點個人淺見 歡迎大家一同討論 ※ 引述《kellyliu8616 (新秘之羚)》之銘言: : G單一目了然很整齊 , 但是mail或帳號無法複製 , 真的很不方便, 這部份能改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9.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42317589.A.ED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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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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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寄信可以先了解問題 畢竟版主有引導討論題目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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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版主先了解問題後 再說明 給一點思考空間咩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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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20:59, , 5F
我個人覺得結婚版應該是分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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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確實需要廠商 不過不需要置底這麼多篇 占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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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支持G單 用手機填寫不會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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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確實目前要複製email等來說對廠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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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複製的可以修改 會好用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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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版面確實清楚許多 不管是交易文還是徵求文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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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能詳盡的寫出需求~有時候看到資料寫不清楚地徵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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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直接掠過~這樣吃虧的是誰?還是想找廠商的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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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廠商是重點 但是應該不是這個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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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還是回歸於分享本身~徵求只是附加的 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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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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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如果廠商亂槍打鳥要被列為不歡迎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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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新人如果亂槍打鳥~也要被列為"不歡迎新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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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有強大的殺傷力。 新人→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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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也失去這版的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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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表達真的不好!~但謝謝兩位版主及H大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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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版絕對是以新人為最大考量及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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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也由衷希望~新人也是可以被教育要尊重廠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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