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是否要為了不想結婚而分手呢?
※ 引述《a19283755 (紫色吉娃娃)》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eo 看板 #1HNHZf4q ]
: 作者: a19283755 (紫色吉娃娃) 看板: Leo
: 標題: [討論] 你是好的情人,但你不會是個好丈夫。
: 時間: Thu Apr 4 14:08:39 2013
: 首先
: 自我介紹,本人是蠍女,與獅男交往6年
: 交往這麼久後,其實只剩兩條路
: 1.結婚 2.分手
相處不一定要結婚 可以保持交往就好
直到時機成熟(雙方沒有<不舒服>感覺) 50歲再結 也可以~~
: 想創業當老闆又沒有老闆的個性。
: (熱情招呼客人、判斷市場走向、....之類的)
: 當員工又不能安安份份
: 這種種人當老公......我不敢想像結婚後的生活......
男女(或夫妻) 錢可以各管各 (我和我先生就是這樣)
錢各管各的好處: (1) 風險分開! (2) 夫妻猶如<婚前> 經濟獨立 支配權自主
: 第二點
: 這問題就不關他的事了
: 是屬於他家庭的問題
: 他父母親工作也是屬於零工性質,或者遊走在法律邊緣的工作
: (不好意思,不方便透露)
: 他弟弟跟他姪子是屬於個性不正當的那種
: (自己為很風趣的台客那種的)
: 如果結婚後,我的小孩要在這種環境下長大......
: 我真的不敢保證我孩子會出淤泥而不染
現代很多夫妻工作地點 和老家縣市不同
工作地點: 不一定是自己可決定的! (哪邊有肥缺 就往哪邊跑)
若小孩是自己養(花錢請保母養) 應該不用擔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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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權〉的婚姻: 免提親/免聘金/免餅錢/免嫁妝/免所有傳統〈重男輕女〉禮俗。
除夕夜+所有節日,男女各自回家,孝順自己父母。 女人婚後,〈沒靠夫家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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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ny577 來自: 115.82.55.208 (04/05 13:2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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