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可以不要因為聘金橋不攏而延後婚禮嗎!?已回收

看板GetMarry作者 (有些媳婦...現代版養女?)時間11年前 (2012/10/30 12:28), 編輯推噓7(7015)
留言22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15 (看更多)
※ 引述《daisywan (尋找鞋子中)》之銘言: : 但我也和男友談,男友覺得他爸媽辛苦做工到了這個歲數,才有這些 : 存款及投資,要他們一下拿出那麼多來娶媳婦不合理,又不是要把我 : 買下來!! 關於拿不拿聘金,有三種可能性: (A) 拿聘金: 同古代人,男方買<女人>來養,然後得到<女方人力>。(女婚後不怎孝順娘家) (B) 拿聘金: 女人婚後<仍孝順娘家>,把夫家當凱子,能凹錢就凹錢。 (C) 不拿聘金: 聘金讓女人有如待價而沽的商品,是一種「蠻俗陋習」;反對人身買賣。 感覺妳男友的<認知>裡.... 和妳結婚的目的... 並不是(A)種 所以 現在的情況 應該是....(B)種...女人方把夫家當凱子,能凹錢就凹錢? 因為妳父母很堅持拿這筆錢.... 所以 就看妳男友的接受度了.... 有的男生 可能會因此選擇分手 另找女友吧! (就像有的女生 無法忍受婆家無理要求 會選擇分手 另找男友!) -- 自己的女兒:(婚前+婚後)都好好愛護吧! 若不窮,<婚後>別丟給夫家(養)!╮(﹀_﹀")╭ 本來是公主->偽裝窮"灰姑娘"取/用/住公婆->被夫家"監禁"+過"養女"般生活->超級大白目! 關於拿不拿聘金,有三種可能性: (不知你未婚妻家 是哪一種?) (A) 拿聘金: 同古代人,男方買<女人>來養,然後得到<女方人力>。(女婚後不怎孝順娘家) (B) 拿聘金: 女人婚後<仍孝順娘家>,把夫家當凱子,能凹錢就凹錢。 (C) 不拿聘金: 聘金讓女人有如待價而沽的商品,是一種「蠻俗陋習」;反對人身買賣。 -- ※ 編輯: sony577 來自: 1.161.96.179 (10/30 12:31)

10/30 12:32, , 1F
教母有沒有考慮直接去原原PO家開導一下原原PO的父母
10/30 12:32, 1F

10/30 12:33, , 2F
不管是公婆或岳父母 都是無法開導的 只能年輕人自己
10/30 12:33, 2F

10/30 12:33, , 3F
決定 要不要分手 另找對象!
10/30 12:33, 3F

10/30 12:35, , 4F
麻辣鮮師萬老師郭昱晴 以前也是受不了未來婆婆的要求
10/30 12:35, 4F

10/30 12:36, , 5F
只好忍痛分手 另找現在的先生結婚!
10/30 12:36, 5F

10/30 12:36, , 6F
教母你少說點風涼話好不好?
10/30 12:36, 6F

10/30 12:37, , 7F
而且你不想開導公婆岳父母,那你乾脆叫妳老公跟家裡
10/30 12:37, 7F

10/30 12:37, , 8F
風涼話歸風涼話 本文還是有對的部份 只是比較直接
10/30 12:37, 8F

10/30 12:38, , 9F
斷聯繫算了,省得老婆躲起來當隱形人
10/30 12:38, 9F

10/30 12:38, , 10F
另外 很多會離婚的夫妻 都是因為<錢>的問題 這種牽扯
10/30 12:38, 10F

10/30 12:39, , 11F
金錢的婚姻.... 將來穩不穩的風險 也較高~~
10/30 12:39, 11F

10/30 12:39, , 12F
原PO跟男友都有意思要解決,講的好像沒人要接受一樣
10/30 12:39, 12F

10/30 12:50, , 13F
教母在這還滿正常的。
10/30 12:50, 13F

10/30 12:52, , 14F
其實我覺得教母在這篇「目前為止」還算正常....
10/30 12:52, 14F

10/30 12:54, , 15F
教母這篇正常+1~XD
10/30 12:54, 15F

10/30 12:55, , 16F
我想推「目前為止」
10/30 12:55, 16F

10/30 13:16, , 17F
其實教母也不全然偏激,不要因人而廢言
10/30 13:16, 17F

10/30 13:46, , 18F
推教母 女方家長給人的感覺的確是吃人夠夠
10/30 13:46, 18F

10/30 13:53, , 19F
人說...有恐龍法官...那遇到比較恐怖的公婆或岳父母
10/30 13:53, 19F

10/30 13:54, , 20F
以說是...XX家族嗎?
10/30 13:54, 20F

10/30 14:09, , 21F
教母,後面這段就多出來了啦,沒必要講太多無謂批評
10/30 14:09, 21F

10/31 01:26, , 22F
我覺得教母講的對
10/31 01:26, 22F
文章代碼(AID): #1GZrTv01 (GetMarr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15 篇):
文章代碼(AID): #1GZrTv01 (GetMa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