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若改以生活圈為主劃分部分縣市立委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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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7(17推 0噓 34→)留言51則,0人參與, 4月前最新作者gishileh (力宏敢預訂178臺大金)時間4月前 (2024/01/06 02:05), 4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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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修憲難度恨天高 依照生活圈調整至少比較合理. 而相形之下日治時期的六州和郡制雖然不完美但至少相對合理. 為了滿足依照生活圈 個人會偏好這樣劃設. 前提:可以開放跨縣市 一個區可以被分成三個選區. 人口上下限放寬. 臺北市. 第一選區-北投天母蘭雅芝山(其實多個芝山沒差多少). 第二選區-士林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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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15→)留言25則,0人參與, 4月前最新作者dosoleil (jolipurin)時間4月前 (2024/01/07 19:39), 4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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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難度太高了所以暫不討論跨縣市選區. 若以112年底人口統計,台中市原民以外人口有280.8萬人. (看法規,應該不論席次計算或是選區分配,都只看原民外總人口數,不是看選舉人數). 配8席立委,則席均應有35.1萬人口. 但現行選區實在太過籠統粗糙. 中2中3劃分不符生活習慣. 而市區屯區的西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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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2(32推 0噓 93→)留言125則,0人參與, 4月前最新作者antivenom時間4月前 (2024/01/10 23:27), 4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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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況立委席次太少. 人口基數太大. 改成5~10萬人1席. (很多國家也是5~10萬人1席). 台灣應該改兩議院制. 參議院:各縣市或各鄉鎮區市1席或各原住民族1席. 眾議院(選舉人口~總人口):. 5萬基數:390~468席. 10萬基數:195~234席. 投票制度多數代表制或比例代表制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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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3→)留言6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sanae0307 (防空棲姬人柱力)時間3月前 (2024/02/11 20: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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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考慮那個修憲難度的話. 畢竟寫進憲法的選制本身就很離譜. 不修憲就是在不合理中削足適履而已. 我的話是覺得這樣. 依照行政院調查的生活區為主劃分,每2屆檢討一次. 區域立委依照生活圈為主而不排除跨縣市. 每20萬人(縣轄市標準)一席. 生活圈人口/20萬後,若餘數人口超過10萬多一席. 例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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