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我的台灣行政區重劃[理性討論 勿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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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nseadio ( :) :) :))》之銘言:. 關於中永和的部份倒是很有趣,. 我找一則民國四十七年聯合報上的新聞出來:. ----. 潭墘店街居民 愛富嫌貧 下堂求去. 原因有二 地域觀念作祟 宗教信仰不同. 分治之後,土地問題本已成為定局。但是,潭墘、店街部份居民,意有未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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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覺得台灣的行政區真的要好好重劃了. 一個小國家 搞了三百多個鄉鎮市 大多數都很小 還有啥直轄省轄. 最好就分三級 也不要加些有的的名稱. 6~8個縣就好 每個縣約10個鄉鎮市. 每個鄉鎮市面積至少100~200平方公里 人口稀少鄉鎮還可以劃200~1000平方公里. 記得上憲法課時 老師說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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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用呂副總統的想法不錯. 廢省建制(幾乎等同宣示放棄大陸領土). 改在全島設北中南東四省(區)取代縣市. 至於要不要稱為省 隨大家高興. 譬如台中省 要叫台中州 台中府 中部行政區.....等等等都可以. 全台只分四區 也符合平衡各區域發展之政策. 反而比較容易將生活圈的概念 落實在建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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