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印巴分治:75年前英屬印度為什麼被分而治之?
BBC中文網
印巴分治: 75年前英屬印度為什麼被分而治之?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62518595
1947 年 8 月,英國同意印度獨立。
英屬印度被分割為印度和新的巴基斯坦邦(東巴基斯坦後來成為孟加拉國)。這種狀況導
致不斷升級的暴力衝突,約有1500萬人流離失所,估計有100萬人喪生。
自那以後,印度和巴基斯坦一直處於敵對狀態。
為什麼會分治?
1946年,英國宣佈將同意印度獨立。它再也負擔不起這個國家的治理費用,希望盡快離開
。
最後一任總督路易斯·蒙巴頓勳爵將日期定為1947年8月15日。
當時,印度人口中約有25%是穆斯林,其餘的主要是印度教徒,另外還包括錫克教徒,佛
教徒和其他少數民族宗教的成員。
「英國人把宗教作為將印度人分為幾類的方式,」印度藝術與人文研究委員會研究員納夫
特吉·普裏瓦爾(Navtej Purewal)教授說。
「 例如,他們為地方選舉分別建立了穆斯林和印度教選民名單。議會中包括為穆斯林政
治家保留的席位,也有為印度教徒保留的席位。宗教成為政治生活的一個因素。」
倫敦智庫查塔姆外交政策研究所(Chatham House Foreign Policy Institute)的加雷斯
·普萊斯(Gareth Price)博士說:「當印度看起來有可能獲得獨立時, 許多印度穆斯
林對將來要生活在一個印度教徒佔多數的國家的前景感到擔心。
「他們覺得自己會無所適從,不知所措,」他說。「他們開始支持那些為創建一個獨立的
穆斯林家園而奮鬥的政治領導人。」
國大黨獨立運動領袖莫罕達斯·甘地和賈瓦哈拉爾·尼赫魯表示,他們希望建立一個包容
所有信仰的統一的印度。
然而,全印穆斯林聯盟(All-India Muslim League)領導人穆罕默德·阿里·真納(
Muhammad Ali Jinnah)要求將分治納入印度獨立的解決方案。
普萊斯博士說:「就統一的印度將如何運作達成一致需要花費很長時間。」
分治似乎是一個「快速而簡單的解決方案」。
分治造成怎樣的痛苦?
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間的新邊界是由英國公務員西里爾·拉德克利夫爵士(Sir Cyril
Radcliffe)於1947年劃定的。
他將印度次大陸大致分為印度教徒佔多數的中部和南部,以及穆斯林佔多數的西北部和東
北部兩部分。
然而,英屬印度境內各地都有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社區。這意味著印巴分治後,大約有1500
萬人要長途跋涉 - 通常是數百英里 - 跨越新的邊界線。
在許多情況下,人們被本地的暴力趕出家園。第一個此類案例是1946年的加爾各答殺戮慘
案,估計有2000人被殺害。
「穆斯林聯盟組建了民兵組織,右翼印度教團體也成立了民兵組織,」倫敦大學亞非學院
(SOAS)南亞歷史高級講師埃莉諾·紐比金(Eleanor Newbigin)博士說。
她說:「激進恐怖組織會把人們趕出村莊,擴大自己一方的控制權。」
據估計,在難民營中,有20萬至100萬人被殺或死於疾病,數以萬計的印度教徒和穆斯林
婦女被強姦、綁架或毀容。
分治的後果是什麼?
自分治以來,印度和巴基斯坦為克什米爾的控制權爭執不休。
兩國為此打了兩場戰爭(1947-8年和1965年),1999年克什米爾卡吉爾危機中雙方也爆發
衝突。
印巴兩國都聲稱克什米爾是自己的。雙方目前分別控制著該地的不同區域。
印度在1971年與巴基斯坦開戰。當時,東巴基斯坦(現在的孟加拉國)爭取從巴基斯坦獨
立,印度出兵干預那場戰爭。
現在,巴基斯坦只有不到2%的人口是印度教徒。
普萊斯博士說:「巴基斯坦已經變得越來越伊斯蘭化,部分原因是巴基斯坦現在穆斯林人
口眾多,而印度教徒卻很少。
「印度現在更多地受到印度教民族主義的影響。」
紐比金博士說: 「分治的歷史遺留問題令人痛苦,」
「它在兩國都營造了強大的宗教多數派。少數派比以前更微小,更脆弱。」
普利瓦爾教授說,其實分治是有可能避免的。
她說:「1947年完全有可能建立一個統一的印度。它可能是一個鬆散的聯邦,包括穆斯林
佔多數的州。」
但甘地和尼赫魯都堅持建立一個中央集權的統一國家。他們沒有真正考慮過穆斯林作為少
數人口如何在那樣的國家裏生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7.136.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ography/M.1660569190.A.125.html
推
08/15 22:09,
3年前
, 1F
08/15 22:09, 1F
→
08/15 22:09,
3年前
, 2F
08/15 22:09, 2F
→
08/15 22:24,
3年前
, 3F
08/15 22:24, 3F
→
08/15 22:24,
3年前
, 4F
08/15 22:24, 4F
→
08/15 22:37,
3年前
, 5F
08/15 22:37, 5F
推
08/15 23:39,
3年前
, 6F
08/15 23:39, 6F
→
08/15 23:41,
3年前
, 7F
08/15 23:41, 7F
→
08/15 23:41,
3年前
, 8F
08/15 23:41, 8F
推
08/15 23:55,
3年前
, 9F
08/15 23:55, 9F
→
08/15 23:55,
3年前
, 10F
08/15 23:55, 10F
推
08/16 00:23,
3年前
, 11F
08/16 00:23, 11F
→
08/16 00:23,
3年前
, 12F
08/16 00:23, 12F
推
08/16 00:25,
3年前
, 13F
08/16 00:25, 13F
推
08/16 08:40,
3年前
, 14F
08/16 08:40, 14F
→
08/16 08:40,
3年前
, 15F
08/16 08:40, 15F
→
08/16 08:40,
3年前
, 16F
08/16 08:40, 16F
→
08/16 08:41,
3年前
, 17F
08/16 08:41, 17F
→
08/16 09:35,
3年前
, 18F
08/16 09:35, 18F
推
08/16 10:27,
3年前
, 19F
08/16 10:27, 19F
→
08/16 10:27,
3年前
, 20F
08/16 10:27, 20F
→
08/16 10:28,
3年前
, 21F
08/16 10:28, 21F
→
08/16 10:28,
3年前
, 22F
08/16 10:28, 22F
推
08/16 12:36,
3年前
, 23F
08/16 12:36, 23F
→
08/16 12:38,
3年前
, 24F
08/16 12:38, 24F
推
08/16 13:56,
3年前
, 25F
08/16 13:56, 25F
→
08/16 13:56,
3年前
, 26F
08/16 13:56, 26F
推
08/16 14:00,
3年前
, 27F
08/16 14:00, 27F
→
08/16 14:00,
3年前
, 28F
08/16 14:00, 28F
→
08/16 14:49,
3年前
, 29F
08/16 14:49, 29F
→
08/16 14:49,
3年前
, 30F
08/16 14:49, 30F
→
08/16 14:51,
3年前
, 31F
08/16 14:51, 31F
→
08/16 14:53,
3年前
, 32F
08/16 14:53, 32F
→
08/16 14:53,
3年前
, 33F
08/16 14:53, 33F
→
08/16 14:54,
3年前
, 34F
08/16 14:54, 34F
→
08/16 14:54,
3年前
, 35F
08/16 14:54, 35F
→
08/16 14:55,
3年前
, 36F
08/16 14:55, 36F
→
08/16 14:56,
3年前
, 37F
08/16 14:56, 37F
→
08/16 22:40,
3年前
, 38F
08/16 22:40, 38F
推
08/16 23:52,
3年前
, 39F
08/16 23:52, 39F
→
08/16 23:52,
3年前
, 40F
08/16 23:52, 40F
→
08/16 23:53,
3年前
, 41F
08/16 23:53, 41F
→
08/16 23:53,
3年前
, 42F
08/16 23:53, 42F
→
08/16 23:53,
3年前
, 43F
08/16 23:53, 43F
→
08/16 23:53,
3年前
, 44F
08/16 23:53, 44F
推
08/17 07:53,
3年前
, 45F
08/17 07:53, 45F
推
08/18 00:01,
3年前
, 46F
08/18 00:01, 46F
推
08/18 01:24,
3年前
, 47F
08/18 01:24, 47F
→
09/20 02:23, , 48F
09/20 02:23, 48F
→
09/20 02:24, , 49F
09/20 02:24, 49F
→
09/20 02:24, , 50F
09/20 02:24, 50F
→
09/20 02:24, , 51F
09/20 02:24, 51F
→
09/20 02:26, , 52F
09/20 02:26, 52F
→
09/20 02:26, , 53F
09/20 02:26, 5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