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虛擬寶物的價值
看板GameDesign作者cowbaying (壓力太大 囧mmmmmmmmmmm)時間13年前 (2012/03/27 23:10)推噓4(4推 0噓 6→)留言10則, 7人參與討論串2/3 (看更多)
基本上
遊戲的紀錄屬電磁紀錄
且屬於遊戲公司的
而在諸多遊戲的條款裡
玩家永遠弱勢
技術上這些虛擬寶物非常難以轉換成有價證券
商城類的遊戲或許可以類比估計
但事實上其價值決定權在於遊戲公司
且遊戲條款多會附上不得將消費過的"點數"依比例逆向轉換成現金
這是因為博奕相關法令的問題
所以虛寶交易初期是以私下交易的方式來達成
但是台灣的法令並不是很完備
因為電磁紀錄的範圍很大
所以今日會有大家看到的現象
我想對於電磁紀錄的相關法律
應該將擁有者 從遊戲公司改為個人
這樣玩家的權益才有保障
※ 引述《issac35831 (小凶)》之銘言:
: 各位前輩大家好
: 小弟對於遊戲產業有兩個很大的疑問想請教
: 剛好都是關於虛擬寶物的價值 所以取了這樣的標題
: 第一是
: 如果要關閉一款線上遊戲 那遊戲公司有需要做任何補償玩家的動作嗎?
: 因為若玩家才剛花錢消費 沒多久遊戲就關閉 那玩家不是很嘔?
: 所以也許會有關閉前幾個月遊戲公司不能舉辦消費活動之類的規定
: 是嗎?
: 第二是
: 關於虛擬寶物的交易 在台灣是合法的嗎?
: 之前有聽說8591其實是違法的
: 但小弟想 都做那麼大了 若是違法的 要抄早就抄了 故有點感到疑惑
: 如果台灣對於虛擬寶物的交易界定尚未明確
: 會不會發生D3進來台灣 卻把交易平台拔掉的可能?
: 台灣的大人連google都可以槓上了 blizzard想必是沒在怕的啦
: 以上~~ 請多多指教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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