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可否冷靜點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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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警察這行為違法違憲. 但看蘋果報導 http://ppt.cc/Hexs. "方仰寧局長表示「立法院現在有很多朋友坐在門口,請問我有去趕他們嗎?」". 既然現場沒在驅離了. 是不是可以就直接告下去 路過的先回家. 這也不像服貿那麼急著要過. 就由法官來還公投盟公道. 不然這樣強制驅離>包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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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50萬上街人之一的小老百姓,自覺有責任出來講點鄉民以外的觀感,. 先不論警方違法在先,目前這個事件因為距離太陽花運動太近. 真的會對中間的支持者產生很大的不良觀感. 容易自動腦補將今天的行動和反服貿相連,而降低的占立院和反服貿的正當性. 當然會導致現在風聲鶴唳的情況,讓人民無法信任的馬政府當然要
(還有43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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