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關於割闌尾/選罷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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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ool1978 (CoolCool)時間11年前 (2014/04/09 02: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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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應該要改成. 1.被連署成功的立委,應該要用投票才能保住的方式. 不投的算是反對罷免,有人可能住外地,還要特地回戶籍地投票. 門檻設這麼高,要連署成功就很艱辛了,居然還要人民去投贊成票才能廢. 而且去投票就等於告訴對方是我投的. [領票需要身份證印章,沒有連署的人去投票也沒隱私呀]. 2.依照
(還有21個字)

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pleaf (咩波 )時間11年前 (2014/04/08 22: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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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lly3321.github.io/constitution133/. 罷免立委的流程我是參考這個憲法133製作的精美網頁。. 其中對於第三階段的神門檻真的是讚嘆不已。. 上次淡水區罷免wego在第二階段已經幾近成功,. 這次在太陽花的加持之下再次達標應不成問題. 但是問題是出在第
(還有15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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