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分享] 收到傳票
共 7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0推 1噓 7→)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engcti (卡馬請出來面對!!)時間11年前 (2014/04/02 12:00),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奇怪 為什麼要用侵入住宅這種這麼輕的罪來起訴. 而不是用集會遊行法 或者是 妨礙公務. 損害比較不太可能 因為要拿出證據. 這種小罪擺明了沒罪可起訴 只好拿個東西來頂. 而且還只是在 "警察局" 傳喚去做筆錄而已. 說不定到檢察官就變成不起訴 因為沒有積極證據.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

推噓3(3推 0噓 24→)留言2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時間11年前 (2014/04/02 11:28), 11年前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他們只會看法條. 忽略了要成立犯罪還必須構成違法性跟有責性. 可以用下列兩種方式解套. 1.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違法層次). 2.欠卻期待可能性(罪責層次).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247.105. 文章網址: http://www.ptt

推噓7(7推 0噓 14→)留言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ancos (阿帕帕帕~~)時間11年前 (2014/04/02 11:23), 11年前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你講這麼深他們聽不懂啦. 他們從頭到尾沒有懂什麼叫做正當性. 只會法律法律的叫. 說到這個. 這些學生幫我們把這個政府的荒誕衝出來. 是否我們這些上班族應該要站出來挺這些人. 我們可以集資登廣告 那能不能集資一筆易科罰金的基金. 至少減輕他們的負擔. 我先拋磚引玉 如果有 我出30000元. --.
(還有76個字)

推噓3(3推 0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rthur123599 (路人)時間11年前 (2014/04/02 11:16),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哈林庾澄慶,的前妻,伊能靜曾經說過,她說:. 「我不關心政治,可是我愛『人』,我想知道真相為什麼會消失,如果法律不能保護最底層的人,這法律就是專制。如果公平不能延伸到最底層的人,這公平就是虛偽。」. 看到沒,這就叫教育迷思。. 法律這個普世價值觀,最初到底是由一個有錢有勢、腦滿腸肥的史前土豪提出;還
(還有425個字)

推噓3(3推 0噓 21→)留言2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os01 (朵斯01)時間11年前 (2014/04/02 11:15), 11年前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先說了我不是法律專業. 不過我們可以來看看法條. 首先從侵入民宅開始看. 刑法 第 306 條.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先不談無故有故. 他人住宅?. 行政院是誰的?. 根據憲
(還有404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