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代議制度問題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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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想法,現行代議制度問題,目前提高到憲法層級有點難推,能否先從法律層級做規範?. 比方推行個<政黨法>,目的旨在讓代表社會各種不同聲音的政黨有平等競爭的機會. 另規定每次參選至少要有幾個保障名額(如總統大選要有10個政黨/法人保障名額). 1) 仿照NBA,在規範中明訂參選政黨每次競選的"經費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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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制國家可不允許黨魁這樣對付同黨閣員. 小泉為了推動郵政改革跟黨內大老唱反調. 他一火大直接全體解散重選,檔時可是被罵獨才罵翻了好嗎. 按照現在法律,要拉下馬英九只有以下幾種可能. 1) 無法視事 (那我還真希望他拉肚子拉到死). 2) 犯內亂外患罪確定 (不用想也知道不可能). 3) 由立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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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什麼是民主的意義,但是來看一下英國的內閣制. http://www.csghs.tp.edu.tw/~cit/Database/civil/4.htm. 「內閣對國會負責。. 從國會牽制內閣轉成內閣同時領導行政及立法」. 內閣制就是由多數黨組閣,多數黨黨揆擔任總理,. 同時領導行政及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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