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戰略上我們輸了這局
※ 引述《octobird (遺憾)》之銘言:
: 一堆支持太陽花的民眾,突然跑去支持警方,甚至覺得警方委屈。
: 我們未必要完全支持公投盟近2000天以來的訴求
: 但是我想支持太陽花的人,更不該背信棄義、忘恩負義,在這時與公投盟切割,
: 反咬中正一抗議的群眾是萬惡的一群人
: 今天能漠視公投盟的訴求,那明天其他的NGO遭不平等對待
: 又該如何自處?
: 切割、質疑中正一的抗議群眾絕對不智
: 那樣就正中某些人的下懷了
其實道理很簡單,當初的50萬的走出來
挺的不是太陽花學運,而是學運反服貿的訴求
公投盟的幫忙的確促成的太陽花學運
但是這並不代表多數人會因此而去支持公投盟的訴求
: 總而言之,整件事如果有戰略失敗的地方,我覺得大概是事件發酵不足,
: 雖然ptt的部份群眾跟社運團體參與者都知情公投盟的存在,也很感謝他們的協助
: 太陽花的多數支持者群眾尚未理解到公投盟的貢獻,就突然被一條中正一新聞給嚇到
: 結果在此時此刻荒謬的跑去同情警察作為
: 讓子彈飛一會兒還是有它的道理存在的。
今天大家去包圍中正分局,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恢復公投盟的路權
並取消申請永不拖過這個聲明
所以當方出來道歉時,大家就應該要退了
因為不管是方的違憲、對公投盟的處置不當等等
都因該先採正常管道去解決
殺人現行犯也要走法律程序才能定他的罪
方的作為應該是可以要求在體制內用法條去解決的
如果後來真的被懲罰判決過輕,這時候出來抗議也才有正當性
當時方出來身段放軟二次道歉時,大家退到公投盟的集會申請地去靜坐
今天不但可以達到訴求,也可以避免走到這麼對立的局面
今天這樣的事情發生,會對往後有正當性的集會造成負面效果
接下來的割闌尾行動可以的話就不用再用「路過」這招去立委的服務處集會了
一來立委肯定躲著不出面,而讓警察來阻擋,在包圍中正分局的事件後
很容易就被當成民眾和警察的再次對立,結果反而讓割闌尾的行動失去焦點
二來就是大家都知道「路過」這件事是白狼事件延伸出來
所以就拿路過來奚落警察辦案不公
但大家都知道白狼是怎麼的人
你路過這招一開始大家當玩笑看待
用久了人家就把你當成跟白狼一樣的水準
凡事都要適可而止,過渡操弄只會得到反效果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44.2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270767.A.BB9.html
推
04/12 10:47, , 1F
04/12 10:47, 1F
推
04/12 10:47, , 2F
04/12 10:47, 2F
→
04/12 10:48, , 3F
04/12 10:48, 3F
推
04/12 10:48, , 4F
04/12 10:48, 4F
→
04/12 10:49, , 5F
04/12 10:49, 5F
→
04/12 10:49, , 6F
04/12 10:49, 6F
→
04/12 10:49, , 7F
04/12 10:49, 7F
→
04/12 10:49, , 8F
04/12 10:49, 8F
→
04/12 10:50, , 9F
04/12 10:50, 9F
→
04/12 10:50, , 10F
04/12 10:50, 10F
推
04/12 10:50, , 11F
04/12 10:50, 11F
→
04/12 10:50, , 12F
04/12 10:50, 12F
→
04/12 10:50, , 13F
04/12 10:50, 13F
→
04/12 10:50, , 14F
04/12 10:50, 14F
→
04/12 10:51, , 15F
04/12 10:51, 15F
→
04/12 10:51, , 16F
04/12 10:51, 16F
→
04/12 10:51, , 17F
04/12 10:51, 17F
推
04/12 10:51, , 18F
04/12 10:51, 18F
→
04/12 10:51, , 19F
04/12 10:51, 19F
→
04/12 10:52, , 20F
04/12 10:52, 20F
→
04/12 10:52, , 21F
04/12 10:52, 21F
→
04/12 10:52, , 22F
04/12 10:52, 22F
→
04/12 10:52, , 23F
04/12 10:52, 23F
→
04/12 10:53, , 24F
04/12 10:53, 24F
→
04/12 10:54, , 25F
04/12 10:54, 25F
推
04/12 10:55, , 26F
04/12 10:55, 26F
推
04/12 10:55, , 27F
04/12 10:55, 27F
→
04/12 10:59, , 28F
04/12 10:59, 28F
推
04/12 10:59, , 29F
04/12 10:59, 29F
推
04/12 11:07, , 30F
04/12 11:07, 30F
→
04/12 11:09, , 31F
04/12 11:09, 31F
推
04/12 11:09, , 32F
04/12 11:09, 32F
→
04/12 11:10, , 33F
04/12 11:10, 33F
→
04/12 11:10, , 34F
04/12 11:10, 34F
→
04/12 11:11, , 35F
04/12 11:11, 35F
推
04/12 11:14, , 36F
04/12 11:14, 36F
推
04/12 11:27, , 37F
04/12 11:27, 3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