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心得]我只是想要告訴你們現場的真相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江湖人稱E姊)時間10年前 (2014/04/12 03:22), 編輯推噓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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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I3to2t ] 作者: vi22888 (vi)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心得]我只是想要告訴你們我現場的真相 時間: Sat Apr 12 03:09:36 2014 我是一個大學生 我今天從頭到尾幾乎都站在警局最前面,聽得非常清楚到底發生什麼事 ,所以我想要還原這次的「路過」的真相! 在中正一分局前面的我們不是為了學運也不是為了服貿,是要方仰寧為今早(4/11)驅離在立法院正門廣場的公投盟一事道歉。為什麼要道歉? 因為: 一、方仰寧局長事前說好不驅離但是卻違背諾言; 二、驅離違法,因為驅離之前警方應該舉牌,但411早上驅離之前沒有舉牌;三、臺北市警察局說公投盟未來的集會申請通通不准通過,但警方的宣稱根本於法無據; 四、行政院當晚的血腥鎮壓 現場我們在沒有事先約好之下,逐漸喊出了四個訴求: 一、方仰寧為行政院當晚的血腥鎮壓與411清晨的違法驅離正式道歉; 二、方仰寧下台; 三、將路權歸還人民; 四、方仰寧還原真相,供出下令鎮壓的上級。 當下,方仰寧其實並沒有要道歉的誠意, 並且也始終不肯正式道歉一直迂迴官腔, 後來甚至還不是由他親自聲明而是由黃越綏代為開口,所以我們才會那麼不爽! 我希望大家不要因為媒體取材的關係, 認為局長從一開始就很有誠意要道歉,可是我們卻一直打斷他, 因為我可以保證絕對不是這樣! 我們的確因為群情激憤,常常有鼓譟的現象,但是我們還是有讓局長講話 不過他的言談間不斷以學生概括群眾(但是現場一半以上應該為上班族) 甚至還說出要現場的志工糾察隊管秩序(重點是大家自發性路過,何來的糾察隊?), 所以當他開口後才會引來許多噓聲 而關於暗殺一事,洪崇晏並沒有要做威嚇的意思, 他只是說如果方仰寧再繼續姑息不道歉,方局長就真的要很小心了, 因為他可能會害馬政府滅亡,也可能會害他自己被暗殺 對於方仰寧局長,我今天本來希望他可以正視憲法與人權 我只能說我真的非常失望! 當我們在和方仰寧局長對話時,他的回答實在是令人難以苟同 我們問他:「請問你憑哪一項法條驅離蔡教授?」 方仰寧局長竟然回答:「你們家的門口、你們家的範圍被人家佔了,屋主來跟警察報案,要把他們請出去…」這樣如此荒謬的言論! 蔡丁貴教授公投盟是有合法申請路權的!! 立法院門口是誰家?你家嗎??還是國民黨的黨產嗎?? 人民難道沒有集會遊行的自由權嗎!? 當我們問他是不是有承諾不要驅離 他也承認他說過不強制驅離,所以他只是「柔性」勸離!這樣的回答簡直讓人難以接受… 然後他宣稱沒有一個人背銬上手銬,也沒有一個人受傷… 那411清晨發生的事情難道是我們鬼遮眼了?? 重點是公投盟合法在那裡已經有五年的時間,我們質問方仰寧局長憑什麼宣佈公投盟日後沒有權力申請集會遊行? 他竟然反嗆說:「請問你有看過許可通知書嗎?不要人云亦云…」 真的非常令人作噁! 請看看這個: http://c1pp.tcpd.gov.tw/ct.asp?xItem=74242137&ctNode=15035&mp=108021 這是他們所發佈的白紙黑字聲明稿!當現場民眾把這個公然違憲的證據念出來,局長馬上就被打臉了…真的非常無恥!我不懂他怎麼有臉狡辯 更誇張的是他今天在議會被質詢時, 有議員提出他怎麼可以永久禁止特定團體集會申請, 結果方仰寧竟然回說「就算這樣是違憲他也要做 」 這樣的話他怎麼敢說出口? 我們不能夠眼看人民基本權利被侵犯還認為警方是依法行政! 或許很多人對這件事抱持負面的評價 但是我無法認同人權被踐踏 所以我今天才會站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103.20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7243378.A.0B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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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民等等會開炮了 我們豬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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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來當寶現的 都已經不是新聞了 鴿子終於飛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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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現場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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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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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在現場 !他的回答讓我一度覺得這政府瘋了…雖然早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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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我也在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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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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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堆轉向的 323才過多久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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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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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方仰寧狂被噓也真的是因為講的實在太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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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殺那段有點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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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還原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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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推 其實有認真都該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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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在噓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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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就是80%尚書大人附和著20%的菁英,沒什麼好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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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看原文他是說被暗殺 講背自殺會不會比較聽得懂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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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在,方仰寧說那些話時,大家沒衝進去就真的夠理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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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前的人看不到也聽不到這些 這才是最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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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到底聲明稿哪裡公然違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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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憲也要驅離 W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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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先抹黑聲明稿違憲再說這是公然違憲的證據 哪來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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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但是不要說大眾看新聞會被誤導,連今天站後面一點,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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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 你告訴我哪條法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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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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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不到前面到底在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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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稿哪裡沒違憲阿~~~?洗耳恭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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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故意討嗆還不給我嗆,說要給他講真的很煩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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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遊行法本來就有授權行政機關的不許可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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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又跟馬英九一樣跳針說 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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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還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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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3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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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哪裡違憲 跟大家說集郵法~集郵完了嗎?(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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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都不守法了 只會成天要人民乖乖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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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某樓這樣說 國民黨執政大家都可以不用申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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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許可啦 一群會違法攻立院 攻政院的團體 夠明顯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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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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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學生代表出來 (混亂 幹XXX齊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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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隨便一件事都會被認為破壞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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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是全體國民的 不是你中正一分局的 搞清楚 我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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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只要有破壞社會秩序之餘就可以禁止集會結設ZZZ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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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易外 憂國憂民大概還做不到天下第一局的局長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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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糾察隊維持秩序 (訕笑 噓聲 幹XX狂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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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人都只願意看「已道歉」和「暗殺」兩件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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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事實你們都裝死是不是?一個累犯還繼續給他機會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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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方出來講那堆屁話根本在開嘲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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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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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破壞公務等等事項 有經過調查並且定罪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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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不能讓權益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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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是引哪條法律說出這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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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光放這兩個群嘲就注定要備幹飛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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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會讓一個累犯繼續出來害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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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你娘 刑法一百條跟二條一怎麼還不快點重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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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是現場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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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還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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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遊行法第11條 寫的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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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轉服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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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這些意圖顛覆政府的人通通抓去槍斃啊 我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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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rror123 (114.36.214.166), 04/12/2014 03: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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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違憲的部分....被放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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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和我在現場聽了三個小時的差不多,的確有人鼓譟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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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謾罵有人失焦,但是真的跟媒體講的暴民差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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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居然躲這麼久還需躲在女人背後不自己講真的是太可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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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我們站在比較後面的訴求聽得都很清楚 喊的蠻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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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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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在八卦被刪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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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篇根本是在說謊造謠 被刪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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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I442jx (FuMouDiscu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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