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可怕至極 台灣民主危機比你想像恐怖
※ 引述《qwas0001 (KANA)》之銘言:
→
04/09 21:40,
04/09 21:40
現在談廢死當然可能有些人會覺得是岔開話題
但是 一部分很大的因素 除了司法程序的錯誤以外(這是其一像是證據不足)
更多學界的說法是 國家從根本上 不應該有決定生命的權利
因為就算再完善的制度 也很有可能被規避掉而專政
比如像這次的立法院 完全無視於民意
舉個例子來說好了 假設議場歸還回去以後
馬上有個瘋子說 你們都笑我沒念書 我要恢復侵占公署罪
靠甲級動員以最高效率三讀通過 甚至附帶回溯條款
立法以前的犯罪行為皆有適用
魏楊 林飛凡 陳為廷 三人即刻審判
請問你 罪證足夠不足夠? 絕對夠
程序合不合法? 絕對合法
這一切都是 依法行政 依法審判
但是我問你 這是不是很恐怖?
(補充一下 懲治盜匪條例的刑度是 唯一死刑)
只要我想 你也罷免不了我
想要甚麼法就甚麼法 甚至專案適用
(你看看今天市警局才說以後不準公投盟申請場地)
你能奈何的了我? 別說甚麼會引起民怨
限在台灣很民主很法治了
really? 請問馬總統現在有受到甚麼制衡嗎?
實際上還是沒有啊 頂多黨內不聽他話的人變多了
而且割闌尾也才剛開始 實際上能成案的還不確定有多少呢
死刑存廢確實是個很大問題
但我想說的是廢死聯盟絕對不是不顧受害者家屬感受
才提出這主張 而是長久以來的教訓
讓人們體會到國家機器的可怕...
更可怕的是 偶爾放著幾個人養著
等到有重大議題的時後就槍斃幾個拿來以洩民憤(古代祭河神祭天?)
你不信 去看看最近幾次槍決同時間有什麼案子
查一下就知道了 這麼好用的東西 "政府"哪捨得廢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23.16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052875.A.47A.html
推
04/09 22:22, , 1F
04/09 22:22, 1F
→
04/09 22:24, , 2F
04/09 22:24, 2F
推
04/09 22:29, , 3F
04/09 22:29, 3F
推
04/09 22:31, , 4F
04/09 22:31, 4F
→
04/09 22:32, , 5F
04/09 22:32, 5F
其實有想到 只是大眾還是著重被害者家屬感受勝過其他問題
不然廢死的文章很多 有時間可以慢慢看
就算是一般法律系大一憲法也應該會談到國家對於生命權保障的問題
推
04/09 22:33, , 6F
04/09 22:33, 6F
→
04/09 22:33, , 7F
04/09 22:33, 7F
推
04/09 22:34, , 8F
04/09 22:34, 8F
→
04/09 22:34, , 9F
04/09 22:34, 9F
→
04/09 22:36, , 10F
04/09 22:36, 10F
→
04/09 22:36, , 11F
04/09 22:36, 11F
→
04/09 22:36, , 12F
04/09 22:36, 12F
→
04/09 22:37, , 13F
04/09 22:37, 13F
→
04/09 22:37, , 14F
04/09 22:37, 14F
→
04/09 22:38, , 15F
04/09 22:38, 15F
→
04/09 22:38, , 16F
04/09 22:38, 16F
推
04/09 22:38, , 17F
04/09 22:38, 17F
→
04/09 22:38, , 18F
04/09 22:38, 18F
→
04/09 22:38, , 19F
04/09 22:38, 19F
→
04/09 22:38, , 20F
04/09 22:38, 20F
※ 編輯: blackwoods (1.162.123.162), 04/09/2014 22:47:27
→
04/09 22:41, , 21F
04/09 22:41, 21F
→
04/09 22:42, , 22F
04/09 22:42, 22F
推
04/10 02:45, , 23F
04/10 02:45, 2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