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馬英九已犯外患罪
大陸不是個國家 在憲法上是個地區 是屬於 中華民國之"非自由地區"
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
特別之規定。
在法律上的定義 依據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三、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四、大陸地區人民: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所以大陸地區還是屬於中華民國之領土!!!
而兩岸之間的協議其實在法律上來講,是中華民國政府委託民間機構海基會跟
大陸地區人民的代表海協會簽署的協議。
中華民國政府並不承認中國共產黨有統治大陸地區的權力。
所以你沒有看過哪個協議是 中共政府單位跟台灣政府簽署的
而目前法律上對 中國共產黨的看法是
國防法第31條
國防部應定期向立法院提出軍事政策、建軍備戰及軍備整備等報告書。
為提升國防預算之審查效率,國防部每年應編撰中共軍力報告書、中華民
國五年兵力整建及施政計畫報告,與總預算書併同送交立法院。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16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
已許可者,得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入出境許可證:
三、現在中共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關任職。
引渡法 第3條
犯罪行為具有軍事、政治、宗教性時,得拒絕引渡。但左列行為不得視為
政治性之犯罪:
二、共產黨之叛亂活動。
所以可以知道 就法律上的定義來講 中國共產黨在中華民國法律上 就是一個
在大陸地區的叛亂的政黨團體!
但,兩岸服貿不是跟中共簽的 是 跟海協會簽的 跟民間機構簽的
所以沒違法。 就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220.1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407277.A.80D.html
→
04/02 10:59, , 1F
04/02 10:59, 1F
→
04/02 11:01, , 2F
04/02 11:01, 2F
→
04/02 11:03, , 3F
04/02 11:03, 3F
推
04/02 11:08, , 4F
04/02 11:08, 4F
→
04/02 11:08, , 5F
04/02 11:08, 5F
→
04/02 11:09, , 6F
04/02 11:09, 6F
推
04/02 11:09, , 7F
04/02 11:09, 7F
→
04/02 11:11, , 8F
04/02 11:11, 8F
推
04/02 11:14, , 9F
04/02 11:14, 9F
推
04/02 11:29, , 10F
04/02 11:29, 10F
→
04/07 16:53, , 11F
04/07 16:53, 1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