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馬英九已犯外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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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不是個國家 在憲法上是個地區 是屬於 中華民國之"非自由地區". 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 特別之規定。. 在法律上的定義 依據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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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患罪. 刑法第113條. 應經政府允許之事項,未受允許,私與外國政府或其他派遣之人為約定者,. 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服貿協定未受立法院正式通過前, 馬英九已明確表示服貿無法退回.. 就代表馬英九在法律未正式成立前, 自行與外國政府執行人為約定行為.. 這不就是外患罪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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