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結束」陳為廷、林飛帆請投降吧,我們輸了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新肝入艙)時間10年前 (2014/03/24 10:1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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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w100 (KKK)》之銘言: : : 因為本來就要試試各種不同的方法,如果一昧的守在立法院雖然合法 : 守在立法院是合法的喔? 0.0 : 害我一直以為他們佔領立法院 : 讓官員無法上班是違法的說 : 原來如此@ @" 侵入住宅也是告訴乃論,今天一家之主(院長)沒動用警察權,當然是視同默許 而周邊的路權已經經過申請也通過了,所以就"現階段"來說可以勉強講是合法的 行政、立法本來就是分治的,總不能叫江宜樺下令去衝立法院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63.101

03/24 10:18, , 1F
可以收手了,戰士們該回家了
03/24 10:18, 1F

03/24 10:19, , 2F
戰魂以傳達到每個人心中,這就夠了!!
03/24 10:19, 2F

03/24 10:37, , 3F
毀損公物是非告訴乃論耶
03/24 10:3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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