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結束」陳為廷、林飛帆請投降吧,我們輸了
※ 引述《New100 (KKK)》之銘言:
: : 因為本來就要試試各種不同的方法,如果一昧的守在立法院雖然合法
: 守在立法院是合法的喔? 0.0
: 害我一直以為他們佔領立法院
: 讓官員無法上班是違法的說
: 原來如此@ @"
侵入住宅也是告訴乃論,今天一家之主(院長)沒動用警察權,當然是視同默許
而周邊的路權已經經過申請也通過了,所以就"現階段"來說可以勉強講是合法的
行政、立法本來就是分治的,總不能叫江宜樺下令去衝立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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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63.10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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