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抗爭是否適可而止呢?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時間10年前 (2014/03/22 22:13),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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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kiu072 (b93)》之銘言: : 潛伏已久的人看準警力不足,此時不做,更待何時? : 行動表達民主訴求是良好的公民表現 : 但過度抗爭是否又代表胡鬧呢? 大家在那裡坐幾天就是胡鬧喔. 政府最愛你這種乖乖牌. : 學生的籌碼太少,主動權還是在於政府 : 政府方面都明確表示了:協議不退回、用此方式不跟抗爭團體談話 : 是時候該退了,否則...血染府院? 政府什麼都不答應, 什麼都不退. 然後大家自己回家當政府的乖孩子? 那你抗議的目的在那裡? 辦家家酒? 洪案至少搞了一個廢掉無能軍檢. 這次政府擺名不甩人, 人民要甩他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6.1.17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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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當初的野白合我們能享有現在
03/23 00:22, 1F

03/23 00:24, , 2F
的民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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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2:37, , 3F
享受別人掙來的民主果實 你可曾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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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 02:38, , 4F
給學生:你是我民主路上的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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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BPfuCv (FuMouDiscu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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