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抗爭是否適可而止呢?
※ 引述《akiu072 (b93)》之銘言:
: 潛伏已久的人看準警力不足,此時不做,更待何時?
: 行動表達民主訴求是良好的公民表現
: 但過度抗爭是否又代表胡鬧呢?
大家在那裡坐幾天就是胡鬧喔. 政府最愛你這種乖乖牌.
: 學生的籌碼太少,主動權還是在於政府
: 政府方面都明確表示了:協議不退回、用此方式不跟抗爭團體談話
: 是時候該退了,否則...血染府院?
政府什麼都不答應, 什麼都不退.
然後大家自己回家當政府的乖孩子?
那你抗議的目的在那裡? 辦家家酒?
洪案至少搞了一個廢掉無能軍檢. 這次政府擺名不甩人, 人民要甩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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