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教有關海外券商的遺產問題消失
: → RWebster: 不用啊!可是如果你累積了50年 賺了4500萬,平均每年80- 04/26 03:11
: → RWebster: 90萬的獲利,你匯回來時就有可能會被認定海外所得,那你 04/26 03:11
: → RWebster: 就要舉證我這4500萬 是50年來每年賺80-90萬 把你50年的 04/26 03:11
: → RWebster: 交易記錄全部印下來把稽查人員打臉再打臉,這時候你就可 04/26 03:11
: → RWebster: 以出書了 因為你這個案例一定不會上教材的 所以要自己寫 04/26 03:11
: → RWebster: 書 04/26 03:11
: → tneduts: 原來是這樣,要合法報稅的話年度實現獲利100萬以上才要報 04/26 03:22
: → tneduts: 不過實現獲利和未實現獲利就有些操作空間了 04/26 03:22
: → tneduts: 真的蠻有趣的XD 04/26 03:24
: 推 Berkshire: 複委託的情況不知道是否會主動把資料提供給國稅局? 04/26 10:55
: → Berkshire: 如果是的話,是否就比較不會發生誤算海外所得的情況? 04/26 10:57
: → Berkshire: 我比較希望幫我算好,該繳多少繳就好,不想打臉國稅局 04/26 10:58
想知道+1 還沒用過複委託報稅
不管是複委託或是海外券商不都是每年達100萬以上海外所得就要申報?
還是複委託是會自動處理好不用自己申報寄海外所得證明紀錄給國稅局?
海外券商怕的話每年有獲利/股利就申報把交易紀錄繳給國稅局備份
自己也要留一份 IB也可以查到很多年的年度報表紀錄
稅務人員看到海外資金大筆匯入當然會去翻過往海外所得申報紀錄
若報稅資料高於要求的水平 看起來也都正常 相對被查的機率也比較低
應該不管如何自己能備份就要備份吧?
不然把稽查人員說成這樣
就算你用複委託有申報 也難保他不會污你說你漏繳或沒申報要你提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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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493185811.A.EC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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