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 哪些 場所 要 設防焰物品

看板FiremanLife作者 (DaBin)時間11年前 (2012/09/06 16: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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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wgrw (狗爸)》之銘言: : ※ 引述《goldway2 (樂觀 好)》之銘言: : : 問題類型:消防 防焰物品 : : 問題:1、請問哪些場所要設防焰物品? : : 2、請問網咖要設防焰物品嗎? : : 3、安全檢查的時候,如果檢查沒有防焰物品,應該要開限改單吧? : : 4、消防法 十一條 : : 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 : : 其管理權人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 : : 其他指定之防焰物品。 : : 那請問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 是哪些場所? : 我來賺P幣囉 o.0 : 1.請參照 http://nufpf.tripod.com/f005.htm : 不過依照最新的修訂版本,第二點已經刪除 : 據之前常訓時,問局的承辦人,他也懵懵懂懂 : 目前是還依照這個表的規定來規範場所的防焰規制 : 2.請參照 (1.) : 3.假設一家餐廳面積305平方公尺,依照(1.),是屬於[應設防焰物品場所] : 但是,應設不代表一定會設,例如餐廳根本沒用到窗簾、地毯 : 那要怎麼要求餐廳去做防焰物品的設置? : 這整個制度應該叫做 防焰規制 ?@@" : 4. 就是(1.)中的第二點 : 這樣有辦法賺很多P幣嗎 o,o"?????? 我也要來賺P幣 因為狗爸的資料舊了 想說補充一下 我也藉此機會查了一下溫故知新 原本的防焰性能認證實施要點是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三日內政部(86)台內消字第8676061號函訂定的 也就是狗爸給的參照表 不過他在93年3/15的時候刪除了第二條 同時也公告內政部93年3月15日內授消字第0930090503號令 內容正是前面防驗性能認證實施要點第二條的修正版 並在同年的7月1日實施 修改了一些小地方 例如:第二類的健身休閒中心 還包括了指壓 三溫暖 瘦身場所~ 第五類的茶室變茶藝館 第十一類施工中建築物全沒了等等... 還有不曉得有沒有漏看的地方~ 總之 如果找不到這個令 可以翻翻消防署98年3月編印的火災預防法令彙編的1085頁 參考一下 不曉得有沒有更新的資料? 另外說到有推文說的限改單問題 假設有應設防燄物品的場所 有三種情形 第一種佛心的裝了有標示的合格防焰物品 地毯窗簾等等 (符合規定!可喜可賀) 第二種我不怕醜我不裝窗簾 沒錢裝地毯 (不影響火災延燒 未設合格!可喜可賀) 第三種裝了不合格的窗簾地毯布幕廣告板~(限改單伺候~阿密陀佛!) 對了! 突然聯想到 目前裝潢材料像是泡棉隔音棉之類的不歸消防管 大家去夜店&KTV還是要小心阿~~ 明火表演是不行的喔~啾咪 >_*~ 有錯麻煩幫忙指導一下XD -- 重點不是到底發生了什麼!! 而是我們到底能讓哪些事發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58.185.134 ※ 編輯: dabindabin 來自: 49.158.185.134 (09/06 16:06)
文章代碼(AID): #1GI5bFX- (Fireman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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