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北市"89年張振聲救護糾紛案"討論

看板FiremanLife作者 (如花使者)時間16年前 (2009/10/03 21:50), 編輯推噓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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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承認我很雞婆 (先做個防雷) 這是從部落格判決書上節錄的文章,拿來討論看看其中的闕漏: 一、3. 請注意,『張振聲14:42倒下,體育老師14:48幫他做CPR』 也只不過6分鐘沒做CPR,為何法官卻寫10分鐘? 法官有很大權力,就可以扮演上帝?法官就可以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更何況14:42是大家猜測的,根本就沒人有看錶,誰知道確切時間? 而14:48是台大校方自己講的,14:52也是台大校方自己講的時間, 所有時間點都是無法確定的,可是法官卻斬釘截鐵的說10分鐘! 法官就可以自認為是神嗎?法官就可以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節錄自http://www.taconet.com.tw/jscha/部落格) 個人論述:心跳停止跳動約6分鐘且無立即實施CPR,可以救活機率本來就很低, 保住一命成為植物人,對醫界算奇蹟,但是卻是家庭的痛。 二、4.請注意,出院病例寫著:(在網站內可以找到) 『He played basketball at NTU and sudden collpase(unconsciousness, no HR, no BP, no respiration) was noted at 14:48, 89-3-21』 14:48現場沒醫生,沒護士,沒救護員,沒有儀器之下, 請問有沒有血壓(BP)是怎麼判定的?是誰判定的呢? (節錄自http://www.taconet.com.tw/jscha/部落格) 個人論述:這一點以EMT1就可以做解釋,當患者摸不到頸動脈時,患者血壓約低於60 個人很同情張爸的情況,但是一般百姓判定OHCA的方式其實不會差太多, 沒有就是沒有,在停止心跳的3min內不立即實施CPR,患者能救活的機率本來 就很低。(應該是3分鐘吧= =,他6min真的差很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191.234

10/03 22:41, , 1F
看了他的出院病歷 覺得她還活著算很神了 DIC+多重器官衰竭
10/03 22:41, 1F

10/03 22:41, , 2F
+brain swelling.....
10/03 22:41, 2F

10/04 01:25, , 3F
一般人會記得摸頸動脈嗎?
10/04 01:25, 3F

10/05 00:29, , 4F
我的意思是,正常人摸不到心跳也知道沒有血壓吧 = ="
10/05 00:29, 4F

10/05 00:31, , 5F
連這個張爸都要拿來說嘴,有點硬柪,不懂的人才會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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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1:03, , 6F
怎麼說好...雖然這個情況是真的很令人同情,不過這位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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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1:04, , 7F
幾乎把整個臺灣人都牽進來,至少PTT很多他的推文,所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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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1:05, , 8F
來大家都開始排斥他了...。
10/05 01:05, 8F

10/05 12:37, , 9F
不得不承認張爸事件帶來許多"正向"的影響 如AED...
10/05 12:37, 9F

10/05 12:38, , 10F
現在台大校內也沒地方是救護車到不了.. 緊急通報電話
10/05 12:38, 10F

10/05 12:39, , 11F
豎立在校園各處....但張爸用的方法很難讓人苟同就是
10/05 12:39, 11F

10/06 10:00, , 12F
以為張爸進攻了..
10/06 10:00, 12F
文章代碼(AID): #1AnrQUsa (Fireman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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