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關於北市"89年張振聲救護糾紛案"討論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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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承認我很雞婆 (先做個防雷). 這是從部落格判決書上節錄的文章,拿來討論看看其中的闕漏:. 一、3. 請注意,『張振聲14:42倒下,體育老師14:48幫他做CPR』. 也只不過6分鐘沒做CPR,為何法官卻寫10分鐘?. 法官有很大權力,就可以扮演上帝?法官就可以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更何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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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 大概整個經過是這樣的. 有錯請學長指正. 當年台北市實行的是雙軌制. 有就是由臺大醫院一台車跑ALS 消防隊出BLS. 有一天周公拖夢告訴我. 病人的在心臟接近房室束的地方有離子通道的問題. 容易造成心臟細胞去極化時間長短不一. 引起猝死心律VT 或Tosade de point. 而張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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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間在小遊戲版找到這個網址http://www.taconet.com.tw/jscha/. 看起來他的父母親挺不快的,想請教當初的救護醫療系統大致上為何?. 看起來似乎是沒有北市消防局專用的救護車(文中提到是"臺大醫院救護車"). 但是,卻有台北市消防局的救護紀錄表?這一點十分奇怪. 因為文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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