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挖野花兩株 被銬上警局

看板FengYuan作者 (C.C. Lee)時間15年前 (2009/02/07 01:09), 編輯推噓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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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asionangel (阿豪)》之銘言: : 今天看到新聞覺得有點瞎... : 那個真的是長在路邊...而且是在碎土石堆上面... : 有看過現場的話...大部分人都會認同那個婦人應該不是有意"犯案"吧... : 反過來說...今天如果花是長私人的土地上面...大部分的人都不會認同該婦人的行為... : 而且波斯菊這種花很好長...幾乎是屬於野花的等級...跟非洲鳳仙之類的植物差不多了 : 那個婦人那時候應該也不會覺得那兩朵花是屬於誰的財產吧... 所以說,沒寫上所有人的名字,摘了也是無可厚非摟 都看起來像野花,又不是長在私人土地 當然想挖就挖摟,沒啥大不了的啦 反正這花應該沒人要,我把它挖回去說不定會長的更好呢 這是作功德,而不是要偷竊好嗎 : 今天指責婦人的那些人我覺得應該是出於正義感... : 但是如果今天這個人是你媽媽你會怎麼想? : 我想警察是要用來保護人民的...而不是窮追猛打這種無心之過... : 與其花那麼多時間跟金錢在辦這種案子... : 為何不去將那些敲破車窗偷竊的人繩之以法... : 畢竟這個婦人不會造成我們生命安全的損失..會的是那些真正的壞人... 說真的,如果不是當事人,沒有親眼見到事情發生的經過 光是憑著新聞報紙的片面之詞,完全可能讓真相走樣 有不少人認為警察大題小作, 不去抓十大槍擊要犯,反而和市井小民過不去 但是,換個角度想 你確定報紙上寫得就是事實的真相嗎?? 對於台灣的記者朋友們,說句難聽的,可能會上網就可以當記者了 (如果有冒犯到從事這行的板友,對不起喔,或許你是認真的) 接下來,是我個人的看法,如果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也請指正我 與其說警察行為過當,我倒是認為,這位婦人才有可能是問題的根源 姑且不論摘取路邊野花這點小小的過錯 就我認知上,我不相信警察會因為這種小事就用到手銬 大不了當場開張罰單就了事了 會動用到手銬,應該是這位婦人有些過當的舉動 才會被請回警局泡茶, 更何況看到某議員出現指責警察,更讓我加深這種印象 不然好端端的怎麼會用到手銬這種會引人非議的手段勒 當然,我也認為,像這種路邊的「野花」 如果市政府真的有心要美化環境,應該要作更完善的配套措施 而不是要做不做的,這樣真的很糟糕 但是,我還是覺得,不是你的東西就不要拿 不要以為這只是一點小錯,沒什麼大不了的 現在社會就是有太多人犯了自認為只是小錯,才會累積出亂糟糟的環境 如果真的錯了,也要勇於承認錯誤 而不是仗著自己認識有利人士,就可以為所欲為 連自己都做不好這種事情,要拿什麼來教下一代阿 -- 嘖,我怎麼已經開始擔心起下一代了 囧 難道這就是開始老化的徵兆嗎…Or2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觀意識 ╔╗ ◥██◤ ▌◥██◤ ▌███ ███ ███ http://blog.pixnet.net/flyincloud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4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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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感 就個人感覺 目前的媒體都會有傾向..沒有說很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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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09:28, , 2F
莫以惡小而為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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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為了績效 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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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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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9:29, , 5F
不能因為受了委屈,就挾著輿論作辯解,還檢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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