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從本質論與建構論問題談人權的證成
給一個簡短的回應:
你說你所描述的本質論有著難以證明的問題,但在我看來你描述的建構論有著
一樣的問題。依你所描述的建構論,人在自然之上,制度乃人為。但證明在哪
兒?
你如何排除:人是自然的一部份,因此看似人所創造的制度,其實也是自然的
一部份。除非某事為自然排除了某事可以被創造,否則這樣的說法似乎難以排
除人形成的複雜社會以及創造的社會制度也是種自然現象。另外,在試圖排除
之前,不要忘了,演化就是一個不斷產生新物種、物種產生新能力的過程。若
演化學家以及生物學家沒有犯錯,靈長類以及某些動物在演化過程中形成了某
種我們可以稱之為「社會」的組織,有些動物則沒有如此,且,形成社會的動
物透過演化出現的時間點比沒有的要來得晚。如果這是真的,那麼這一些透過
演化而出現的社會,以及社會裡頭的種種「制度」,顯然是純自然(也就是絕
對是非人為的)的產物,且是一種新的產物,相比於地球還沒演化出這一種生
物之前。這是其一。
其二,看來建構論預設了人為與自然的對立,但這對立本身的證明又何在?因
為人在這樣的概念架構下說「人可以外於大自然並控制大自然」,因為人的確
這樣子認識人以及自然的關係,所以人為與自然的對立真的存在?應該不是這
樣吧。
再來,關於偶然。什麼是「偶然」?發生的機會很小叫偶然,還是其發生沒有
原因叫偶然?在我看來,一個社會裡頭有著某種權力結構、有著某個制度,這
背後有著許多原因,多到可能超過我們的認知能力,進而我們無法提供完美的
理論,齊備完全的證據說明解釋之,但,我想,這絕對不是種偶然。這只是證
據隨著時間亡佚以及人太笨而已。
人,透過長期演化而具備的各種能力,以及人所處的周圍環境的特性,決定了
人可能與環境互動的方式。這是種偶然嗎?周圍環境的特性為何不是種偶然,
有地質學、地球科學負責做這部分的解釋。人具備這樣的能力呢?是偶然嗎?
別忘了人類有所謂的文明不過一兩萬年(甚至更短)的時間。在那之前,人這
樣的生物只是眾多猿猴類裡的一種罷了。但基本能力呢?基本能力跟今天的人
是一樣的。所以,偶然?或許你會說:人類社會裡頭會出現很聰明的人,提出
很新奇的想法,進而影響他人。這樣的聰明人的出現,是種偶然;他創新想法
的出現,是種偶然。看起來好像是,可是若我們對於那些提出新奇想法的人做
仔細研究,我相信我們會發現,沒有一種新奇的想法真的像孫悟空一樣從石頭
裡蹦出來的(歐,不,孫悟空都得要有石頭,才能有石頭讓它從裡頭蹦出來)。
我想偶然至少有兩個層次的意義。一個是認知,或知識論層面:我們因為無法
得知原因所以覺得某事發生是種巧合或意外;我們無法提供好的說明,所以說
某事的發生是種偶然。說「某事是偶然發生的」是一種對該事發生的歸因,一
種也許很特別歸因方式,是一種解釋與一種說明。
一個是形上學層次,即,有一類事物它就是偶然的。但我想對於這樣的特性,
偶然性,我們需要一個理論來說明它到底是什麼。
我個人相信,絕大多數情況其實都是前者,是因為我們知道的不夠多,所以搪
塞一個「偶然」作為解釋與交代罷了。
至於本質論,我想本質論可以不和演化論扣那麼緊,而演化論也可以避開那個
「因為適合所以存活下來」,「因為存活下來所以適合」這樣的循環解釋(你
攻擊演化論並非攻擊這一點,但我認為你應該要攻這一點,而非那個本質不可
否證;不可否證的原因是有這樣的循環解釋,但不是所有不可否證的說法,都
是因為它循環解釋或循環定義)。
我可以簡單提一個本質論版本:地球上的人類以這樣的方式活著,是由於這地
球上這樣那樣的環境與歷史與人類那樣這樣的歷史,彼此互動的結果。而這互
動並非任意,更不是那個意義不明的偶然。這互動的背後是有規則可循的。即
便這規則是多麼地複雜難解,依舊有著規則。而這些規則便是本質,便是那個
不變的事物。
照我這樣描述的本質論,反本質論便是反對規律與規則,反對有事物是不變的。
而我這樣所描述的本質論,的確,這只是一個主張,沒什麼證據(但並非不可
否證)。但,很重要的一點是,有或沒有某個規則是可以被檢驗的。klm 版友
多半提的都是事實描述,而且多半是片面或局部的事實描述。這樣的描述或許
暗示了某些本質意義的規律,但他若沒明說,我想這本就沒什麼好爭。但若他
有明說,那麼,我想爭辯的空間也就因此出現了。
在我看來,那些以現狀規律為基礎的事實描述,根本沒什麼價值。因為,從人
類歷史我們可以看到,從過去到現在的每一個現狀,都長的不大一樣。那些表
象的定律或規律,根本就不是真的定律會規律,也因此根本不算什麼本質。
那只是一個活在當下的人給自己那樣活著的藉口與自慰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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