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廢除性交易 嫖客也應懲處

看板Feminism作者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時間16年前 (2008/06/02 22:27), 編輯推噓0(007)
留言7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歐洲日報╱法新社迪戎一日電/羅惠珍編譯】 2008.06.02 05:29 pm 嫖客應被列為防制與懲罰的重心,廢除性交易行業的推動者認為,幾世紀來,嫖客受到「 保護」的默契,使得人口販賣越來越猖獗。 阿爾及利亞籍女律師唐薩莉(Wassila Tamzali)致力於女權運動,周末各相關協會在迪 戎召開的廢除性交易行業座談會,由她擔任主席。唐薩莉說:「當我們談到色情業時,所 討論的是父權社會中,男性的宰制與受煎熬的善良女性。」 唐薩莉指出,面對從事色情業女性所遭遇的暴力問題,與日益蓬勃的人口販賣市場這麼嚴 重的問題,乃因性消費者的「維持」所致。因此,公權力必須正視問題,主動出擊,且對 嫖客施以懲處。賽勒基金會(Fon-dation Scelle)代表麥耶(Jean-S晹bastien Mallet )回應唐薩莉的說法,他接著表示,皮條客制度中有三個角色,其中兩個是剝削者:拉皮 條的與嫖客。第三個則是犧牲品—賣淫者。「如果我們不從男性消費需求問題著手的話, 就無法解決人口販賣與終結性剝削問題。」麥耶說。 「西歐有數百萬嫖客,而從事色情業的女性約三十萬人,其中百分之九十為人口販賣集團 操縱下的犧牲者,西歐社會應為制度化強暴年輕女性負重大責任。」麥耶認為男士們應該 站出來,共同反對性交易行業,抵制皮條客制度,防範雛妓問題。 瑞典可以提供西歐國家範例:自一九九九年起,在女性暴力防治的法律中,禁止購買「性 服務」,違反這項法律可判罰金或六個月徒刑。但法國的相關法律中,並未明確規範嫖客 的責任,買春客因暴露行為或拉客而受法律追訴,非常少見。法國法律也僅保護未成年的 雛妓。 參加研討會的協會代表齊聲肯定尼斯法院德蒙哥菲耶(Eric de Montgolfier)檢察官的 奮鬥,他總是追究嫖客的行為,不過尼斯檢察官的作為,並未獲司法界同仁贊同。 Nid運動(Mouvement du Nid)的代表勒嘉丁尼耶(Claudine Legardinier)認為,法國 司法界不追究嫖客的原因,很重要的一點是為了「不去破壞好爸爸的名譽」,因為佔法國 男性百分之十三的買春客中,「大部分是有婦之夫,家中育有兩個孩子,有棟房子又養狗 。」Nid運動代表指出,大部分的買春客並非寂寞孤單,找不到伴侶的失意人。 勒嘉丁尼耶進一步分析這種男性的心態,他們將買春作為社會適應不良的避風港,這種人 無法面對男女平等的社會演進,因此他們以金錢進行性交易,在這裡他們能以暴力發洩所 有的不滿。 勒嘉丁尼耶以一個嫖客的答覆說明他們的心態;有人問一名嫖客是否知道剛與他進行性交 易的年輕女性是人口販賣的犧牲品,這名男士無動於衷的說:「當我吃牛排時,我不會去 問這隻牛是否遭受到甚麼樣的痛苦。」 【2008/06/02 歐洲日報】@ http://udn.com/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 不拿夫家聘金/餅錢,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 小孩從父母雙姓, 除夕夜, 孝順自己父母等等, 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 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 ̄)︿ 法國在2001年通過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 父母雙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84.13

06/03 03:56, , 1F
買春客並非寂寞孤單,找不到伴侶..這個世界真的有這麼好嗎
06/03 03:56, 1F

06/04 19:43, , 2F
同樣是賣身 為什麼勞工就不是歧視?
06/04 19:43, 2F

06/04 22:51, , 3F
販賣人口又跟性交易綁在一起了
06/04 22:51, 3F

06/06 11:48, , 4F
把性交易、人口販運、中產階級道德標準綁在一起...
06/06 11:48, 4F

06/06 11:48, , 5F
是一種好的論述途徑嗎?
06/06 11:48, 5F

06/07 22:37, , 6F
不好 但卻是禁娼陣營最愛用的招術
06/07 22:37, 6F

06/07 23:42, , 7F
只講性交易在刑罰上站不住腳 但加上人口販運就不同了
06/07 23:42, 7F
文章代碼(AID): #18H0DFQU (Feminism)
文章代碼(AID): #18H0DFQU (Femin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