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底層性工作者就該罰?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romacapri (romacapri)》之銘言:
: : 宣傳當然是使推動更加順遂的一種方式
: : 但並非一定要變成多數才能有所要求否則就乖乖閉嘴不然就不就尊重法律不尊重民意
: 現實是 我個人就是主張 娼妓除罪化的人
: 所以哪來的乖乖閉嘴的話?
不好意思,這是我對你的語氣推段
是從你的原始語句這句(#2431篇)
「宣傳「性交易除罪化」的觀念 才是讓性交易除罪化成為多數民意的方法」
^^
: 再說"正確" 是什麼東西 在科學上或宗教上 或許有這種東西
: 但是在人類歷史上 那往往都是事後諸葛 發生了才知道正確與否
: "多數暴力" 是少數人不甘的語言罷了
你的「正確」怎麼又有第三種解釋意涵了
分別是合法的、合乎學理的、合乎多數的
奇怪耶 多數正確跟學理正確,不能分開來講嗎?
為什麼你一定要把這三件事情綁在同一個詞裡呢?
: 如果認為自己的理念 是對大多數人有利益 而不是局限於少數人
: 為什麼不能說服他人?
「為什麼不能」也不等同於「一定得」
現在變成是你在重覆強調「一定得」
: 民主社會 是檢討自己說服的能力不足,所以要繼續努力爭取多數人的認同。
或許吧。大家關於說服你的本事都不太夠。
: 專制社會 是檢討他人太笨 不懂得這是他們的利益 所以照政治菁英說的就對了。
或許我也不夠聰明,但我實在很不願說也許是你太笨
當然你也可放大絕反過來說是我太笨、或者是我們太笨
那又怎樣呢?
道理這件事情不是誰大聲誰變多數誰就贏吧
我也不是只是想說服你、藉以證明自己是正確的--這種無聊反覆的無限輪迴
邏輯分析都幫你寫好了
你要不要自己仔細的想過一遍?不是早上起床隨便晃過一眼然後打20分鐘的字回覆而已
對於你「多數=法律=正確」這項命題
如果你認為這命題是邏輯正確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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